从此次菲律宾妄图通过立法吞并我国南海岛屿一事可以看出,中国海洋领土已经进入主权纠纷的“多发期”。
规范各国领海主权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今年进入了新一轮修订期,各国都要在今年5月13日前提交“领海基线声明”,用以重新审议岛屿主权。正是这次大规模修订,致使各国纷纷对自己的海洋边界进行重新勘定,并提出有利于自己的主张,新旧主权争议也频频发生。在这种情势下,拥有大面积领海以及争议海域的中国不能不增强紧迫感。
近些年来,我国海洋领土纠纷不断。据海洋研究机构的权威数据,我国共有大约120万平方公里的海洋国土处于争议中。在东海海域与日本的钓鱼岛纷争,在黄海海域与韩国的苏岩礁纠纷,已经让国人感到不解与愤慨,此番菲律宾想通过立法吞并我南海岛礁,又是意在何为?
在笔者看来,有如下三个原因。第一,由经济引发的争夺。南沙海域的石油资源量约为351亿吨,天然气资源量为8万亿到10万亿立方米,整个南沙海域所蕴藏的油气资源至少值1万亿美元,如此庞大的经济利益,菲律宾当然也想要“分一杯羹”。第二,为应对国内危机而挑发外交争端。自去年以来,菲律宾受到国际经济局势的影响,出口下跌,失业率激增,社会问题增多,民众对政府的不满度也急速上升。在这种背景下,菲律宾政府通过在南海问题上采取强硬政策,正好可以转移国内矛盾,安抚民族情绪。第三,由不安导致的对抗。中国迅速增长的经济和军事实力,使海上邻国菲律宾感到了强大的压力,正是这种压力和不安,使其急于通过立法来侵吞中国领土。
针对海域周边各国的动向,中国应该如何应对?目前已有不少相关方面的专家提出了建议,现综合如下:
首先,应当进一步加强中国在南海的主权宣示。菲律宾违反了中国与东盟各国关于南海问题达成的“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政府间协议,中方首先应通过外交途径来进行交涉,谴责这种侵犯中国主权的行为。除了外交上的宣示以外,还要在军事巡航、海洋渔业、石油勘探等方面加强我们的主权意识,积极进行宣示。
其次,进一步加快海洋立法,为南海争议岛礁确立法律地位。长期以来,中国的海洋权益保护存在大量空白。我们虽然有足够的历史依据和法理依据,但在国内立法方面却一直有所欠缺。这导致了我们不能有效遏制侵犯中国海洋权益的各类行为,对许多突发事件难以应对。因此,加强和完善海岛保护,通过法律程序向国际社会充分表明立场已经刻不容缓。
除此之外,我国应加快领海基线的确定,尽快研究并向联合国提交自己的领海基线主张,加强对南海岛屿的管辖管理等,都是应对南海岛屿争端的有效措施。
我国对黄岩岛和南沙群岛的主权拥有充分的历史和法理依据。菲方不顾历史事实,将无可争辩的中国岛礁单方面划归己方,本身就很难获得联合国的审核通过。如果菲方一意孤行,势必得不到国际社会的支持。不仅不能达到目的,相反更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令其陷入外交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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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图谋侵占黄岩岛的历史
20世纪90年代前,菲律宾出版的地图均未将黄岩岛列入其领土;其间,菲政府虽将黄岩岛划入其200海里专属经济区,但并未提出主权要求。
1994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有关专属经济区的法规颁布实施,菲政府以黄岩岛位于其200海里专属经济区为理由,宣称对该岛拥有海洋管辖权,随后改称拥有主权。
1997年,菲律宾多次出动军舰、军机在黄岩岛及附近海域对中国民间组织的无线电探险活动进行跟踪、监视和干扰。
1997年4月30日,菲两位众议员搭乘海军舰艇登上黄岩岛,并在岛上竖旗立碑,对中国渔民进行拦堵和恫吓。
1998年1月起,中国海南省四艘渔船在两个月内,相继在黄岩岛海域被菲海军拦截,51位渔民遭“非法入境”指控,被菲拘押近半年。
1999年5月23日,中国一艘渔船在黄岩岛遭菲军舰追击并被撞沉,致11名渔民落水。据报道,菲海军曾使用机枪扫射。中国外交部就此向菲提出严正抗议和交涉。
1999年6月,菲教育部在新版地图中,将黄岩岛连同整个南沙群岛列入其版图。
1999年8月,菲政府将“南沙群岛是菲领土”列为修宪内容。
1999年11月3日,菲海军一艘舰艇在黄岩岛巡逻时故意“搁浅”,中方曾多次交涉,但菲方拒不将舰艇拖走。
2000年,菲海军在黄岩岛海域开枪射杀一名中国渔船船长。
目前,黄岩岛为中国实际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