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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获授权独家披露

云铜原老总狱中“万言书”

着重谈了国企监管漏洞及其解决办法,认为国企领导人的“一人独大”或国企的“一家独大”是腐败产生的原因

本刊记者 白菊梅 《 环球人物 》(

    从明星企业家沦为阶下囚,这样的悲剧并不鲜见。云铜集团原董事长邹韶禄是其中的一位。 

    2008年12月29日,因涉及18桩受贿案、受贿总金额高达1900万元,邹韶禄被昆明市中院判处无期徒刑。 

    2008年9月16日,邹韶禄在看守所里完成了一份悔过“万言书”。他将这份记录了自己对国企管理思考的“万言书”交给了辩护律师马军。日前,本刊记者获得马军的独家授权,拿到了邹韶禄这份“万言书”的全部手稿。 

    “万言书”共有20页,分8个部分,其中第三部分——“建立严密管理机制来制约和监督”讲得最为详细,共有7页之多。 

    揭露“国企”漏洞 

    邹韶禄在“万言书”中开宗明义地说:“国有企业领导人是企业改革的决定性力量。《公司法》赋予国企领导人极大的权力。这些权力包括:投资权、产品开发权、产品销售权、资本资金运作权 

    而如果这些权力的运用得不到科学的规范和有效的制约,必然会产生权钱交易、权色交易,也会产生渎职、失职,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邹韶禄认为,“国企”两个字还包括更为深刻的涵义,那就是垄断地位。他认为,目前绝大部分的国企在市场上都处于垄断地位,国家将矿产、水利、能源、资本、市场资源都优先配置给了国企,导致国企在某一领域一家独大,为腐败创造了条件。 

    这些,在邹韶禄的身上都有过明显体现:邹韶禄身兼云铜集团董事长及总经理,一人独大。平日里,云铜的大事小情都必须经他点头才能拍板定案。如公司干部任免、下属公司经营活动、公司与其他企业合作等等,都有他插手的痕迹。他的18笔贿款多来自其下属企业,或相关合作企业。另外,他任用亲信,形成了一个以他为中心的特权集团,完全摆脱了上级及职工对他们的有效监督。 

    曾是“云铜救星” 

    邹韶禄也曾拥有辉煌的过去。 

    1952年,邹韶禄出生于云南省建水县。1969年,邹韶禄初中毕业,下乡当知青。两年后,他成为了云南锡业建安公司的一名工人。自此,邹韶禄开始扎根云南的有色金属行业,并先后担任云锡公司羊坝底采选厂厂长、云锡公司党委副书记兼副经理等职。 

    1996年4月,邹韶禄走马上任,担任国有独资公司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1999年起兼任总经理)。当时的云铜是个亏损严重、资源枯竭、技术落后的烂摊子。 

    据记者了解,邹韶禄做事大胆果断。1998年,他将云南冶炼厂的主体生产经营性资产剥离,改制成云铜股份,并在深交所挂牌上市。此后,云铜股份飞速发展。尤其在2003年后,铜价涨了4倍,云铜股份从一个濒于破产的国有企业,迅速崛起为云南省收入第一的大企业。邹韶禄也一度被人称为“云铜救星”。 

    在云铜集团走向辉煌的同时,各种桂冠也频频飞向邹韶禄这个“工农兵大学生”。他成为中南大学博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全国劳模,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高级专家。 

    然而,这位光环笼罩下的“明星企业家”私下里的行为却不光彩。1996年,邹韶禄调到昆明后不久,就把老乡余卫平夫妻安排到了身边。没多久,邹韶禄和余卫平的老婆翟某“好上了”。邹韶禄不仅任命她为云铜集团办公室主任,连余卫平也“夫由妻贵”,得到邹韶禄的极力提拔,直至云铜集团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翟某和余卫平在邹韶禄的关照下,在集团内部飞扬跋扈,利用自己的职权便利,大肆收受贿赂,挪用、贪污公款。 

    2007年11月27日,云南省纪检部门接到举报后成立专案组,调查云铜集团副总经理余卫平、云铜房地产公司总经理汪建伟所涉及的云铜地产巨额资金去向不明问题。余卫平为了保命“立功”,检举揭发了邹韶禄。至此,邹韶禄涉嫌受贿的问题浮出了水面。 

    2008年2月4日,正在昆明市北郊一饭店吃饭的邹韶禄被带到纪委接受审查。 

    缘何写下“万言书” 

    律师马军对记者说,“邹韶禄并不是一开始就想贪污受贿的,而是有个思想变化的过程。” 

    2005年,邹韶禄竞选云南省副省长失败,又面临即将退休的窘境,感到前所未有的失落。在余卫平等人的影响下,邹韶禄的思想开始有了变化,“给子孙挣点钱让他们衣食无忧的想法开始萌芽”。 

    当时,玉溪市有一个矿产公司濒临破产,邹韶禄把该公司整合到云铜旗下成为一家子公司,使该公司迅速实现年销售额50亿元,利税5亿元。该企业领导非常感激,拿出4万元感谢邹韶禄,邹韶禄认为自己确实是该公司扭亏为盈的功臣,于是问心无愧的收下了这4万元。这件事让邹韶禄开始“觉悟”。他认为,这其实是中国“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的现代版本,因而他的胃口越来越大,直到沦为阶下囚。 

    在被羁押期间,邹韶禄除了悔恨,更多的是在思考他和一些落马国企领导人的共同点。赵新先曾是三九集团“教父”级人物,带领三九集团走向了辉煌;褚时健曾经是玉溪卷烟厂厂长,他创立了红塔集团,并把“山高人为峰”的红塔精神发挥到了极致 

    然而,这些曾经风光的人物都因为滥用职权或是“心里不平衡”,最终沦为铁窗内的囚徒。曾是“云铜救星”的邹韶禄通过比较后认为,“越是有魄力的国企领导越容易有机会滋生腐败,而滋生腐败的根源是国企监管不力。” 

    以己为鉴提出警示 

    法律虽然重在惩前毖后,但监管则能防患于未然。邹韶禄试图通过“万言书”来阐明监管的重要性。因而,他结合自身的经历与教训,对国有企业的监管提出了非常具体的建议: 

    一是建立国有企业财务中心,对全部资金实行统一管理,杜绝银行户头多的现状; 

    二是国企的纪委书记要在企业监事会任职,实施全过程监督; 

    三是如果国企董事长、党委书记和总经理中有一人违法乱纪被逮捕判刑,则另外两人以及纪委书记应引咎辞职,或给予记大过处分; 

    四是如果副职中有一人违法乱纪被逮捕判刑,则董事长、党委书记以及总经理、纪委书记应被记大过处分,业务相关副总应受警告处分; 

    五是如果董事长、党委书记以及总经理其中一人被“双规”,则其他两人和纪委书记应给予记过处分。 

    相关的建议还有很多,且不说有多少合理的成分,至少可以看到邹韶禄确实对国企的监管机制进行了思考,只不过,已经太晚了。而且,他写的“万言书”始终没有把个人贪欲放在主观犯罪意识之内。 

    “万言书”目前已上呈给云南省检察院,身陷囹圄的邹韶禄也希望自己尽心所写的国企监管“万言书”能长鸣警钟。“如果说我不后悔,那是假的,但是世界上没有后悔药,所以我只能奉劝世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没有任何侥幸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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