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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林权依法有序流转
黄山成立林业合作社
     ( 2006-10-25 第01版 ) 【字号 】【打印】【关闭
  本报讯 今年80岁的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区乌石乡桃坑村村民陈来根再也不用守着“金山”过苦日子了。日前,通过流转林权,他从黄山区裕森林业经济合作社领回了8.07万元,与黄山区西张林场1993年合作造的林提前12年获得了收益。

  近日揭牌成立的黄山区裕森林业经济合作社,在安徽省属首家。今年,黄山区被安徽省林业厅确定为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区县之一。在推进山林确权发证的同时,该区积极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在全省率先成立了林业经济合作社,推进林权依法有序流转。

  黄山区素有“八山一水半分田,半分道路和庄园”之称,全区林地面积达192万亩。裕森林业经济合作社依法整合本区林业单位与村集体联合创办的一些联办林场,收购部分林农自愿流转的山林,区内的林业大户、一般林农、林业系统干部职工和各类具有法人资格的林业合作经济组织,通过缴纳股金或以林业资产入股,经过批准即可成为社员。合作社为社员提供信息、技术、市场、资金等支持,提高联办林场的经营水平和综合效益。目前,该区已有196人入社入社股金550万元,并依法收购流转山场3102亩。

  (葛 军 朱敏杰)

 
     ( 2006-10-25 第01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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