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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金融报 2008年12月8日 星期

趟出农村金融改革“血路”

陕西银监局党委书记、局长 李建华 《 国际金融报 》( 2008年12月8日   第 06 版)

  金融作为经济发展的中枢神经,作为农村经济发展中最为重要的资本要素配置制度,对农村经济改革与发展异常重要。陕西作为西部地区,农业产业化相对落后,改革与发展任务艰巨,对金融的需求尤为强烈。如何在比较落后地区探索农村金融改革的新途径并取得成效,这既是对改革开放30年伟大成就的继承和发扬,也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

  历史:农村金融先天受抑

  农业要发展,需要金融的支持推动。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和欠发达地区,农村落后状况的改变需要金融发挥第一推动力作用。农村金融作为内在于农村经济的一个子系统, 主要以降低农村宏观资源配置成本和微观交易成本的方式对农村经济增长作出贡献。良好的农村金融体系不仅有助于提高农村储蓄转化为农村投资的比例,还能够监督农村资金的运用,以保持农村资金运用持续有效、减少农村经济运行风险、增加农村资源流动性和传递经济信息,从而促进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之间协调运行,推动“三农”发展。

  新中国成立后,通过对农村金融的一系列改革,初步形成了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以及合作金融相互补充、相互配合的农村金融体系。然而,二元经济结构下的二元金融结构使金融抑制现象在我国欠发达地区的农村还很突出:一是工业优先发展战略使农村剩余资金流向城市,农村金融资源配置失衡。二是“金融的二元性”使有组织的或官方金融机构占支配地位,非官方的其他金融机构处于附属地位。但在广大农村小镇和经济欠发达地区,有组织的银行业分支机构稀少。三是金融主体不全,功能欠佳。主要依靠银行的垄断性金融供给,必然导致经营效率降低,阻碍农村经济增长。四是农村金融机构创新不足,业务单一,缺乏配置资源的有效工具,经营效率低下。五是长期的低利率政策导致金融资本的供求缺口和金融资源分配上的官僚化和无效率。这种背景下,要推动“三农”发展,必须加大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发挥金融特殊的聚合功能,引导农村生产要素充分流动,实现最优配置,发挥金融对经济的结构调整功能,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

  困境:黄土高坡不堪金融之“重”

  陕西地处西部,是个农业大省和农业弱省。2007年陕西农民人均纯收入仅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63.8%,排全国倒数第五位。目前,以从事农业生产为主的劳动力占总劳动力70%以上。农村经济的落后状况对金融提出了强烈需求。

  经过多年改革,银行业已成为陕西农村金融的绝对主力。截至2007年末,陕西93个县域单位银行业机构网点数占全省银行业机构网点数的71.42%,贷款占全省银行业机构贷款余额的45.80%。但陕西农村的金融抑制现象仍十分突出。

  (一)现有机构功能发挥不足,整体合力尚未形成。第一,信贷功能退化,导致资金流出。2007年末,大型银行和邮储银行合计拥有县域70.40%的存款份额,但相应贷款合计只占35.34%,两类机构仍是县域资金外流的主渠道。第二,农发行贷款业务主要集中在农业生产的加工、流通环节,为农村和农民直接提供的金融服务十分有限。第三,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整体实力与业务素质弱,近7个农村信用社网点的资金实力才抵一个大型银行网点,限制了服务“三农”的能力。第四,不同资金实力、经营成本,以及不同风险偏好、风险管控能力的银行业机构之间没有产生协同效应,无法形成服务“三农”的合力。

  (二)服务能力弱化,抑制了金融服务的广度和深度。首先,陕西还有148个乡镇无任何金融机构,占全省乡镇总数的10.28%,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涉及20多万户、90多万农村人口。其次,作为网点替代物的现代服务手段缺失,限制了银行服务半径的延伸,业务临柜办理加大了农户的交易成本。第三,农村地区金融产品供给单一,难以适应农村资金需求急、散、频、小的特点;作为支农主力军的农信社硬件设施差,人才严重匮乏,单体网点服务能力弱,支农水平不高。

  (三)农村金融供给中形成的风险压力制约了服务持续性。截至2008年6月末,全省涉农银行机构不良贷款占全省银行业机构全部不良贷款的68.21%,不良贷款率高出全省平均不良水平两倍多。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占涉农银行机构不良贷款的47.30%,不良率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其中约40%为投入农林牧渔业形成。大量信贷资产“固化”甚至损失,减少了可用资金,制约了业务发展,也导致银行业机构“惜贷”甚至“畏贷”。

  破解:走科学发展之路

  为破解陕西农村金融难题,陕西银监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认真调研,积极引导,在全省选取8个县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支农服务改革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以科学分类为基础,再造授信机制。试点地区银行业机构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对农村金融市场和金融服务对象细化分类,并根据不同金融需求合理授信。如根据客户信用等级将农户、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业主、小企业的授信上限分别提到8万元、20万元和50万元。

  (二)以服务为主,再造信贷流程机制。督促涉农银行机构设立专门推动和管理农户小额信贷工作的部门;在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农户小额信贷操作规程基础上,通过印制“小额信贷服务指南”和宣传单、张榜公布等形式提高服务透明度,方便群众,接受群众监督。

  (三)以激励为先,再造考核机制。引导机构考虑小额信贷工作之劳动量、劳动强度及风险防控难度,制定适度偏重激励、鼓励小额信贷发放的科学考核办法。

  (四)以发展为本,探索、创新贷款担保抵押机制。目前,部分农信社开办了小企业联保贷款,并酌情把信誉良好企业的土地和房产抵押率从50%提高到70%;宝鸡市农发行发放了以库存饮料酒为动产质押的贷款;汉中地区对林权质押贷款进行了积极尝试。下一步将试行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林权、果权、订单、保单等为抵押的贷款。

  (五)以需求为出发点,改善支农服务方式。提出即使网点不能都到位、但服务必须全覆盖的原则。山阳农信社把全县327个行政村划分为152个信贷责任区,把客户经理的姓名、联系方式和信用贷款优惠政策等制作成客户经理服务卡,发放给信贷责任区的客户,有小额信贷需求的农户既可到就近网点办理,也可通过电话预约客户经理上门送贷。

  (六)以优化环境为目的,突出以信用村镇、信用户评定为主的农村信用工程建设。涉农银行机构利用所拥有金融资源的支持限制幅度,地方政府利用所掌控的行政资源,合力打造“守信得利,失信受损”的社会氛围;督促落实信用村镇评定跟踪评价制度,协力营造农村信用环境。

  但是,探索陕西农村金融改革之路的工作刚刚起步,还有许多问题亟待破解。根据实践中的体会,以下方面还须加以改进。

  一是重视外部环境的优化。持续性的农村金融服务需要良好的外部环境。包括信用环境、经济环境、政策环境。二是明确公共资金、政策性金融、商业金融的有效边界。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的起步阶段,应适度放大公共资金、政策性金融的功效。三是将新设农村金融机构与现存金融机构完善功能有机结合。四是根据要素禀赋的比较优势,促成现有金融机构发挥协同效应。当前,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可积极探索邮政储蓄银行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合作,以尽快使邮政储蓄资金回流农村。五是建立“三农”信贷投入的风险补偿机制。地方政府、农村金融机构和农户可以共同出资组建农村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也可以成立农村风险保障基金, 按一定比例分摊呆坏账。六是进一步明确农村信用社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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趟出农村金融改革“血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