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证看待“管”与“发展”
30年来,特别是自2003年青岛银监局成立后,以“管法人、管风险、管内控、提高透明度”为主线,按照“准确分类-充足拨备-做实利润-资本充足率达标”的持续监管思路,不断创新监管手段,强化监管措施,优化资源配置,改进监管流程,初步建立了以风险为本的监管工作机制,在着力解决突出风险问题的同时,推动银行机构建立稳健经营、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增强。
一是管法人,增强法人银行机构可持续发展能力。第一,以处置不良资产、引进战略投资者为重点,加强对城商行的监管。第二,以深化产权制度改革、转换经营机制为重点,加强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监管。第三,推进海协信托公司加快风险处置和机构重组。第四,督促引导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建立完善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加强资金集中管理,加大了对成员单位的支持力度。
二是管风险,增强风险的防范和管控能力。密切关注宏观调控给银行业带来的影响,督促银行机构高度关注并有效防范重点领域以及新业务风险。
三是抓内控,促进银行机构夯实发展基础。督促银行机构认真落实《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等监管要求,与银行机构主要负责人签订案件专项治理责任书,将案件治理目标与监管评价、机构准入等挂钩,推动其逐步完善案件专项治理长效机制,增强操作风险管控意识和能力。
四是增强透明度,不断提高监管效率。制定实施并及时向银行机构公开了监管职责和工作程序以及有关监管规章。按季在主流媒体披露辖区内银行业资产负债及经营状况,维护公众的知情权。强化对银行机构透明度建设的监管,对银行业新闻宣传和地方法人机构信息披露进行归口管理和指导、规范,维护了金融消费者及相关人员的权益。
在监管工作中,青岛银监局紧紧围绕促进发展这一中心要义,不断探索总结规律,统筹协调,引导银行机构正确处理“三个关系”,全面、深入地贯彻落实了科学发展观,促进了辖区银行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正确分析四大挑战
要推动科学发展,必须始终保持清醒头脑,立足银行业发展实际,深刻把握发展面临的新课题新矛盾,并把其作为推进改革、谋划发展的根本依据。唯有此,推动发展的思路、方法才能适应不断变化的发展要求,引领科学发展的实效才能不断提高,科学发展观也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从辖区情况看,在国际国内市场动荡加剧的情况下,青岛经济金融保持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银行业改革发展总体态势良好,发展面临的环境持续改善。与此同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不确定因素较多,银行业科学发展也还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
一是金融创新水平偏低,科学发展的动力不强。在当前银行业法人管理体制框架下,金融创新多由总行主导,分支机构自主创新的动力不足、能力不强,而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受科技研发力量限制创新力度有限,导致辖区银行业金融创新总体水平偏低。
二是银行业支持经济发展力度不够,发展的协调性有待改善。当前,辖区银行业发展中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突出表现为三个“不协调”。第一,金融发展与经济发展不协调。近年来,青岛地区经济与金融均实现了较快发展,但金融发展与其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不相称。第二,大、小客户金融服务不协调。受青岛大企业多、大项目多特点的影响,贷大贷强贷垄断的思想在辖区银行机构普遍存在。与此同时,小企业贷款虽成效明显但与小企业金融服务需求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第三,城乡金融服务不协调。
三是风险处置控制能力有限,科学发展的保障机制不稳固。近年来,我国金融市场化改革日渐深入,各类风险相互交织,传统的简单控制风险的观念与模式受到挑战。从辖区看,地方法人银行机构风险管理体系如信息科技风险治理架构仍不尽完善,缺乏统一规划和监督约束机制,而分支机构执行总行风险管理政策缺乏相关操作性细则和专业化人才,在处置集团客户风险等方面手段有限,风险管控有效性有待提高,制约了银行业科学发展。
四是银行业发展受外部因素制约较大,科学发展的环境有待优化。从青岛情况看,银行业发展仍受到许多外部因素的制约,存在不确定性。第一,经济环境存在不确定性。第二,政策环境尚不尽完善。第三,信用环境与市场化环境有待改善。
牢牢抓住竞争力建设
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提高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竞争力。这为银行业改革发展和监管工作指明了方向。引领科学发展,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战略思维,从形势发展变化中把握发展机遇、应对风险挑战,统筹规划,把银行业竞争力建设作为推动改革开放和科学发展的一项战略任务、系统工程和持续使命,持之以恒,不断推进。
一是推动金融创新,不断增强科学发展的动力。要积极推动银行机构加大创新力度,不断创新多样化、具有地方特色的产品和服务。同时,加强和改进监管,在指导银行机构有效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创新业务与产品审查审批效率,满足金融创新产品的发展要求。
二是坚持“三个统筹”,努力实现协调发展。第一,统筹经济发展与金融发展。引导银行机构结合地方经济发展实际,把握信贷投放的节奏和力度,避免信贷投放大起大落和“急刹车”。第二,统筹大、小客户金融服务。对集团客户,积极推动通过银团贷款、社团贷款满足其资金需求。对小企业客户,在继续督促银行机构完善“六项”机制、加快业务创新的同时,联合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推出小企业授信业务奖励相关办法,组织开展融资对接活动,创设良好平台。第三,统筹城乡发展。在督促银行机构继续做好城区金融服务的同时,进一步推动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商行在县域设立机构。
三是强化风险管理,充分保障科学发展。准确把握、严格贯彻落实“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宏观调控要求,全面加强各类风险的监测、预警,推动辖区银行机构建立完善风险防范长效机制,增强全面风险管理和应变的能力,进一步夯实科学发展的基础。通过关注上述风险,狠抓不良资产压降工作,确保“双降”目标的实现。
四是加强监管有效性建设,提高引领科学发展的水平。对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从监管制度、监管方式和队伍建设上认真思考,科学安排、研究提出提高监管有效性的有力措施。第一,加快机构调整和资源整合,并加强跟踪、评价,不断提高监管业务流程的科学化。第二,加强监管方式方法创新。第三,优化干部成长环境。第四,建立和完善内部监管信息交流、信息共享和部门间沟通协调“三项机制”,增强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率。第五,加强信息调研。完善信息调研工作机制,成立跨部门调研小组,围绕金融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灵敏把握银行机构外部环境和风险变化趋势,未雨绸缪做好监管工作。
五是加大协调沟通力度,营造科学发展的良好环境。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与汇报,争取对银行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支持、指导。完善与人行等部门的金融稳定联席会议制度和与青岛证监局、保监局的金融监管合作机制,加强业务协调与合作,共同创造良好的监管环境。加强与地方司法、工商管理等部门的联系与协作,为银行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律和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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