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日前正式出台《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就上市公司董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资格、考试以及后续管理等方面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
深交所相关负责人指出,该《办法》旨在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水平,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资格管理工作,强化后续培训。
《办法》要求,拟任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应当通过深交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上市公司方可经过相关程序,正式任命其作为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
为了使董秘资格考试常规化以及考试内容和标准进一步规范化,《办法》明确了考试范围,严格了考试标准。据悉,深交所董秘资格考试范围包括《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证监会有关法规,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交易规则》、信息披露指引、备忘录以及其他业务规定,证券登记结算有关规定等内容。考试根据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的原则出题,并采取闭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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