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链接
日 报周 报杂 志 人民网
国际金融报 2008年12月1日 星期

内蒙古:茫茫草原书金融新篇

内蒙古银监局党委书记、局长 薛纪宁 《 国际金融报 》( 2008年12月1日   第 03 版)

  革故鼎新,沧桑巨变。内蒙古银行业伴随着国家伟大的改革开放进程,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当前,面对发展中的“瓶颈”,内蒙古银行业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重点提升综合竞争能力,努力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迅速崛起成就辉煌

  内蒙古银行业在30年中,特别是近10年的改革开放和内蒙古银监局成立5年来的促进、引领下,发展呈现出迅猛壮大的特征:一是引起了各类金融机构关注。这5年内,浦发、华夏、招商、交通银行纷纷在内蒙古设置省级分行及地区支行,渣打银行也在内蒙古设立了村镇银行,有效形成了适度竞争的良好环境。同时,辖内包商银行也逐渐发展成熟,成为目前全国7家监管评级二级城商行之一。二是资产总额巨量增加。2007年末辖内银行业资总额达5919亿元。三是银行业利润扭亏增盈,效益迅速反弹。1996年至2003年,辖内银行业每年均亏损且在27.4亿元/年;2004年至2007年,辖内银行业每年均盈利且在44亿元/年,年均增速在130%。四是地方法人机构体制改革初见成效。城商行以包商银行为代表,已经逐步完善了法人治理结构。辖内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不断深化改革,目前在88个旗县联社中分别组建了农商行1个,农合行3个,独立法人社74个,其他改制机构也正稳步推进。特别是内蒙古积极投身组建首批银监会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成立村镇银行2个、贷款公司1个、资金互助社2个,在实际运行中能够坚持服务三农三牧主战场的经营方向。

  粗放经营正在改变

  辖内银行业伴随着改革开放和地区经济长足发展,但在发展中也逐渐显现出自身“软肋”,主要表现在:

  ——银行业资源分布不平衡。从地区看,辖内银行业信贷总量主要分布在呼和浩特、包头和鄂尔多斯地区。截至2007年末,上述3个地区贷款余额占全区总量的56%,其余9个地区仅占44%;从贷款对象看,仅占贷款总户数0.5%的500多个大客户就占贷款总量的57.5%。

  ——大小银行业务同质同类,缺乏金融创新的内在动力。多年来,辖内银行仍主要依靠传统业务发展,集中在呼和浩特、包头和鄂尔多斯3个地区争夺原有银行的客户群;2005年前,辖内的小型城商行也随波逐流,竞相争夺“优质大客户”、“大项目”市场,业务同质、客户同样、“傍大款”、“垒大户”现象十分普遍。从银行营业收入看,近5年中利息收入占总收入的53.9%,而中间业务收入仅占3.9%,比全国平均水平低4个百分点。

  ——人均盈利偏低,不良贷款化解滞缓。辖内银行业盈利规模在2007年达到历史新高,但人均利润仅为13.5万元,比全国平均水平低5.3万元;辖内地方法人银行业机构资产利润率、人均利润率分别比沿海发达省份低0.8个百分点和27万元。同时,辖内银行业不良贷款405.3亿元,不良率10.7%,分别比全国不良率平均水平和沿海发达省份高2.3、7.3个百分点。

  ——地方法人机构资本拨备不足,案件多发,风险防范能力弱。地方法人案件连年频发,2007年末案发数占银行业全部案件的69%,涉案金额占73%。尤其农信社是首位“重灾区”,严重影响了涉农银行业的安全问题。与此同时,辖内新组建的邮储银行也存在着内控缺乏、体制欠顺、管理与经营脱节等诸多隐患。

  靠发展创银行业安全区

  内蒙古银行业要按照科学发展观及银监会的要求,用发展的思路和手段解决存在的问题,持续提高稳健性和经营效率,严密防控和大力化解各类突出风险,努力实现创建内蒙古银行业安全区的工作目标。

  第一,大力引领辖内银行业重塑战略定位,实现差异化的“蓝海”发展。解决内蒙古银行业战略和业务发展模式趋同的突出问题,需要引领辖内银行业通过有效的同业比较和市场细分,进一步明确制定各自差异化的发展规划和特色市场定位。

  第二,大力推动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市场布局,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根据各家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同的经营管理体制,实施差别化的机构市场准入措施,促进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和谐有序、布局合理。 

  第三,大力深化银行业改革,努力实现管理体制机制的根本性转变。辖内银行业改革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必须通过深化改革解决,切实消除制约和束缚发展的深层次因素,推动银行业持续稳健发展。按照国务院及银监会有关银行业深化改革决策的总体部署,积极推动辖内各家分支机构落实改革方案,切实提高综合竞争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积极支持辖内两家政策性银行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逐步扩大业务范围,增加业务品种,并建立与之相适应的风险管理机制。

  第四,大力落实宏观调控政策,督促银行业加强信用风险防控。银行业作为经济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服从和服务于宏观调控政策。当前,要继续督促辖内银行业按照“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政策要求,制定详实的重点信贷支持和退出企业目录,并明确具体实施措施。

  第五,大力加强案件查防工作,督促银行业严防操作风险。必须督促银行业将案件查防摆在经营管理的重中之重,认真落实银监会提出的防范操作风险一系列规定,完善案件防控体系,实现对资产、负债、表外业务风险全方位监控,确保权力有效制衡。

  第六,大力提高监管有效性,努力实现银行业安全区的工作目标。内蒙古银监局将全面加强监管能力建设,促进辖内银行业规范稳健发展。持续改进监管架构、监管流程、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工作,提高主动识别、度量、预警银行业风险的能力,增强监管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

内蒙古:茫茫草原书金融新篇
促进上海银行业更上层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