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单一客户融资业务规模不得超过净资本的5%;对单一客户融券业务规模不得超过净资本的5%;接受单只担保股票的市值不得超过该股票总市值的二成。”此为6月27日,证监会公布最新修订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关于证券公司为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融券服务的风控标准,它同时被市场人士称为券商开设融资融券服务的三大门槛。
非融资融券信号
部分市场人士认为,证监会公布的这个风险管理办法,表面上进一步规范证券公司风险控制,但其涉及到融资融券的规定,可以推测,距离市场期待已久的利好之一的融资融券不久后就会开闸。
但细心的投资者发现,这样的消息并不能构成对A股市场的利好支撑。“上周五晚间,我在浏览网页时看到‘融资融券设定门槛’的消息后,直觉政策利好出台。”股民严先生对记者说,“但在仔细研读完《办法》的内容后发现,其中提到的实施时间是2008年12月1日,这算什么利好?这一下,我就从天堂掉进了地狱。”
对此,齐鲁证券分析师刘俊则表示,有关融资融券门槛的规定在此前证监会公布的有关《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已经有所提及,并不能就此认为此次的规定就是融资融券即将推出的一种信号,“我认为这和融资融券的推出时间并没有关系”。
中投证券分析师赵明勋也表示,此次《办法》最主要的内容是调整风险控制指标,而非针对融资融券。
至于融资融券的市场效应,分析人士表示,该业务本身并不意味着利空利多。一般来说,如果在市场低迷、投资者仓位较高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融资来增加资金供应。从这个角度而言,在市场低迷时推出融资融券,可以增加市场资金利多股市。但融券业务则加大了做空的可能,对低迷的市场会产生一定的负面效应。
对盈利影响有限
“除了融资融券推出时间朦胧,其中所涉及内容都是关于券商风险扣减比例增多,对券商的盈利造成负面影响,又是一大利空。”股民严先生说。
他的观点也正道出了部分分析人士的想法,上海证券金融业分析师郭敏也认为,修改后办法要求券商多计提固定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的风险扣减比例和其他业务的扣减比例,将会影响到券商的净利润,券商利润表里面的资产损失准备将会增加。
民族证券研究员宋健也表示,修改后的条款要求更加严格,会在一定程度影响到券商盈利水平。
但刘俊则表示了不同的意见,他认为,《办法》计算的只是风险资本准备,并不表示就冻结了资金,而且目前券商的固定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占净资本的比重较小。管理层对券商的要求只是要求风险与净资本相匹配而已。
赵明勋则表示,部分业务风险扣减比例的增多,对券商盈利能力和水平影响较小。但他认为,《办法》对券商做大某些业务造成了一定限制,尤其是中小型券商,它们净资本规模一般都较小,与一些净资本较大的券商相比将形成差距。
至于《办法》对于自营类业务的规定,刘俊认为,影响也很小,一般情况下自营的规模本来就不会超过净资本。而从长远来看,受影响比较大的会是资产管理的规模和未来融资融券的规模,因为这些业务的规模在未来几年可能受到资本的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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