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揪出高耗能产业过快增长的元凶【经济时评】
新华社记者 王炤坤
     ( 2007-04-23 第02版 ) 【字号 】【打印】【关闭
  今年一季度,我国部分地区高耗能产业和产品呈现增速加快的趋势,六大高耗能行业平均增幅为20.6%。内蒙古、山西等高耗能产业集中地区的工业用电量大幅增长。在国家加大节能减排政策力度的形势下,这一经济信号要引起我们的高度警惕。

  记者最近在一些能源富集区采访发现,高耗能产业扩张的冲动并未得到明显遏制。“煤-电-铝”“煤-电-合金”“煤-电-钢坯加工”等高耗能初级产品链条还在“复制”。一些煤、电企业还在凭借能源成本相对低廉的条件,进入高耗能行业。

  这两年,国家以产业准入门槛、出口退税、实行差别电价等经济手段限制高耗能产业过快发展。但令人忧虑的是,当前我国出口商品中,铁合金、金属硅、焦炭等高耗能产品仍占有相当数量。

  高耗能、高污染排放、低附加值产品行业在技改不投入、工艺不改进的条件下,不惜大量消耗能源、牺牲生态环境,盲目扩大生产,以技术的低投入和产量的大规模获取利润。只要能开门生产,就会沿袭粗放经营的惯性。山西省介休市环保局4年间动用了20吨炸药炸掉了100多家“小焦化”,但“土炼焦”并未完全绝迹,市场一好总有少数企业死灰复燃。

  节能减排是一场苦仗、硬仗,是社会公共利益与局部团体利益的长期博弈。对高耗能重点行业的监控,必须作为当前乃至今后的宏观调控重点,多管齐下,务求实效。

  首先,灵活运用经济杠杆。加快能源的市场化改革,价格要体现资源价格、完全成本和市场供求关系;加大能源差别价格的“差幅”,按用电规模制定级差累进系数,加大用电大户的边际成本,使其生产超规模后“只赔不赚”,让高耗能产业的热衷者无利可图。

  其次,强化调控手段,坚持行之有效的“地区环评限批”;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可以考虑推行“能耗超限地区工业项目限批”的办法,让“两高一低”的产业冲动强制刹车。执法管理活动要严起来、硬起来。

  高耗能产业扩张冲动的一个深层原因是“GDP论英雄”的发展观念。应当突破重重阻力,加快推行绿色GDP考核,全面实施能反映科学发展观导向的地区发展考评体系。追究决策者的环境污染和能耗严重的行政责任,让那些要数字不要环境、要“政绩”不顾民生的干部脸上无光、得不偿失,使中央宏观调控政策的严肃性得到切实维护。

 
     ( 2007-04-23 第02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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