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规划人才战略正成为急速发展的中国保险业面临的迫切问题。尽管还未登录A股市场,中国人寿11月13日已经率先抛出一份基于A股的员工股权激励计划。 根据中国人寿在香港联交所发布的公告称,公司计划每年将提取净利润的10%成立激励基金,辅之激励对象个人出资,通过购买A股股权的方式对公司有突出贡献的高素质人才进行激励。
事实上,中国人寿在2003年境外上市时就设计了一套包括股票增值权在内的薪酬制度。今年1月,中国人寿实施了首个面向高管层的股票增值权方案,授予高管股票增值权总数407万股。同时董事会批准了第二批授予方案,并于8月3日向500名高管授予5300万股股票增值权,约占已发行股本的0.2%。7月,中国人寿率先向100名营销员精英授予95.88万H股股票增值权。
相比前几次的激励范围,此次A股股权激励对象有所扩大。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包括外部董事),对公司整体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一定职级以上的管理骨干等在岗员工外,还包括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业绩表现突出的优秀员工和其他人员。
该《员工股权激励方案》称,按照授予股份的总量累计不得超过中国人寿公司股本总额的10%,其中首次授予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0.5%。非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批准,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员工股权激励方案》累计获得的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另外,方案显示,只有当年自愿出资的激励对象才有权参与公司的奖励股份的分配,具体分配办法由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根据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报董事会批准。如果激励对象中自愿出资的人数比例低于40%;或者公司未达到股东大会确定的业绩目标要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部门、监事会或审计部门对公司业绩或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提出重大异议的;或者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发生重大违规行为,受到证券监管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有上述四种情况的任何一种出现,当年都将不能实施该激励方案。
此次激励方案将在2006年12月29日的临时股东大会讨论。一旦通过,有效期为十年。截至2006年11月29日登记在册的H股股东及公司保管的内资股股东名册内之内资股股东均有权出席临时股东大会。
据悉,新华保险以及平安保险均有意进行股权激励计划。相比多数保险公司对于营销人员多采取佣金、奖金进行激励,股票以及期权激励有助于增强保险公司的员工凝聚力,提升营销人员的企业归属感,从而有效降低营销人员的短期行为,提升保险公司的整体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