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7日召开的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有条件的可以进行现房销售,继续实行预售的,必须把资金监管责任落实到位,防止资金抽逃,不能出现新的交楼风险。”到现在为止,已有山东、安徽、河南、四川四省明确了现房试点。从“鼓励”到“试点”,距离纯现房销售还有多远?——进入新的周期,房地产业保交楼、防风险成为工作重点,现房销售试点必须提上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