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给钱,就能说谁好吗? 2021年09月10日

  有一条消息,听起来挺吓人的。近期有多名中国公民在乘坐飞机入境土耳其时,因携带槟榔而被捕。因为根据土耳其法律,槟榔被认定为毒品。为此,我国领事馆提醒中国公民,切勿带槟榔进入土耳其。而就在这个节骨眼上,国内综艺节目《这!就是街舞4》,依然播出了某品牌的槟榔广告,大肆宣传嚼槟榔可以醒脑提神、是时尚潮流。

  网友们一见,顿时炸了锅。那边已经有人因此被捕,他们怎么依然我行我素?

  2003年,世卫组织就将槟榔定为一级致癌物;2015年,国家卫健委将槟榔从国家食品目录剔除;2017年,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将槟榔果列为一级致癌物;2019年,湖南省槟榔食品行业协会要求湖南所有槟榔生产企业停止国内广告宣传。

  当然,这件事情的背后,涉及到千亿产业,也涉及到百万人口就业和千家万户致富,以及一些地区的“槟榔习俗”。“高高的树上结槟榔,谁先爬上谁先尝。”“少年郎,采槟榔,小妹妹提篮抬头望。”——这是多么美好的画面?所以有些人一时转不过弯来。现在我们国家还没有明令禁止。想卖槟榔的人,仍然可以卖;想吃槟榔的人,仍然可以吃。但不能公开宣传,更不应该去做广告,因为这关系着亿万人的生命健康。

  我很想问那些做槟榔广告的导演、主持和演员:“你们了解槟榔吗?你们喜欢槟榔吗?你们吃过槟榔吗?既然你们都说槟榔好,那就让你们天天吃槟榔,可以吗?”见钱眼开,这也是当今广告业的一种通病。无论了解不了解、见过没见过,只要你给我钱,我就说你的产品好。多给钱就多说好,给大钱就大说好。因为钱的诱惑,甚至不惜顶风冒险、夸大其词、弄虚作假。

  广告的生命力,在于真实。虽然广告离不开艺术,但艺术绝不能脱离真实。既要有产品的真实,又要有背景的真实;既要有市场的敏感性,又要有社会的责任感。无视法规、道德、健康的广告,只会成为一出闹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