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人纪昀的《阅微草堂笔记》,读来颇有趣味。其中,第一卷《滦阳消夏录(一)》有一段就颇耐玩味。
话说阎王正在点验犯人记录罪状,有一位官员穿着官服,气宇轩昂地来到阎罗殿上,一副“盛气凌鬼”的模样,牛哄哄地说:“我为官所到之处,顶多喝一杯水而已,因此在鬼神面前也心
中无愧。”阎王讥讽说:“设置官员是为了治理地方造福百姓,即便最小的官如驿站经理、水闸管理员,也得担负兴利除弊的职责。如果认为只要不贪钱财就是好官,那么把木偶放在大堂上,连一口水都不喝,岂不比你更好?”
官员争辩道:“我怠惰不假,可是,即便我没有功劳,也不该有罪过。”阎王斥道:“你这个人无论干什么都只顾保全自己,诿责不担当。比如某案、某案、某某案,你为了脱责而不表态,这不是辜负了百姓么?再如,某事、某事、某某事,你本应该做,但你惧艰难怕繁重而不去做,这不是辜负国家么?《舜典》中‘三载考绩’是怎么说的?没有功劳就是罪过!”
官员见阎王记录详实,甚为不安,顿时锐气大减。
看来,阴府析罪严过人间,那位官员因为清廉,所以牛气十足。清官,在人间的确腰杆硬、挺得直,一清遮百丑嘛。再说,那时“考绩”似乎也不大关注为官一任,是否造福一方,更不在意百姓是否有获得感、幸福感。然而,阎君可不这么析罪,在他眼里,清官未必就是好官。那位官员似乎是做了一辈子的躺平式“太平官”,深谙多干多错、少干少错、不干不错之道,惯于懒政怠政,精通“推、躲、拖”的太极术,滑如泥鳅。其
清则清矣,然则,在其位不谋其政,一不尽职,二不尽责,把为百姓谋福祉、为国家分忧的责任丢到爪洼国去了,不仅有负百姓,而且更有负国家,这罪过着实不小呢。
当官不为民做主,莫如换木偶;木偶坐公堂,胜过怠惰官。阎王此论,似很有道理。身居官位者,不想干事,也不干事,面上虽未祸害乡里,然明哲保身、推诿渎职、冤狱丛生,窃禄尚不自知,削弱公信力,其害如影相随。从这个角度观之,怠官的确不及木偶。木偶不仅不需要吃、不需要喝,还无需俸禄供养,永远不做窃禄人,能节省一大笔财政支出;木偶更不会勾心斗角、生事内卷、争权夺利,岂非廉胜于怠官、德也胜于怠官?
当然,阴曹地府为虚,而人世间却为实;纪昀假阎王虚口,道人间实话。如故事里的那位清官之流,总有似曾相识之感,哪里是鬼,分明是人。清廉,是居官者的优秀品质之一,固然重要。然而,仅清廉、怕出事、不干事,丢了奉公担当作为,那只能是不及木偶的怠官。怠官窃禄,亦污清白矣。
唯有心无旁骛,清廉而担当实干,治绩卓著,才是公认的好官。若此,即便阎王析罪再厉,恐怕也只有点赞的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