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要闻

本版新闻

讽刺与幽默 2022年07月15日 星期五

返回目录  放大缩小全文复制   

“要不要抢救,自己说了算”,

是尊重也是温暖

文/安平图/祁娇娜 《 讽刺与幽默 》( 2022年07月15日   第 01 版)

  患者到了弥留之际,到底要不要抢救?

  

  救吧,上呼吸机、全身插满管子,虽然明知不可逆转,还要借助创伤性抢救措施维持,徒增患者痛苦;不救,亲人又不愿放弃一丝希望,或者迫于伦理和舆论压力,害怕被人指责为不孝子。真是两难选择,无奈又心酸。

  

  化解这一难题,深圳有了新实践。据报道,深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于近日表决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修订稿,其中,第七十八条在“临终决定权”上做出了大胆突破,规定如果病人立了预嘱“不要做无谓抢救”,医院要尊重其意愿,让病人平静走完最后时光。深圳也因此成为全国第一个实现生前预嘱立法的地区。

  

  人的生命尊严应该受到保护,尊严实际上就是对生命的尊重。全力抢救生命是尊重,在不可治愈的情况下,为了不加深患者身心的伤痛,放弃也是尊重。然而,人之将死,口不能言,手不能书,个人意愿难以表达,又何谈得到尊重?生前预嘱,将患者的决定权提前,临终抢救是否采取插管、心肺复苏等创伤性抢救措施,是否使用生命支持系

  统等,患者均可自主做好安排。通过立法,使这种生前预嘱具有了法律效力。要不要抢救,自己可以说了算,在法律框架下做出选择,家属不能随意更改,医生也将不再顾虑重重。

  

  尊重每一个生命,尊重每一名患者,其本意和全力拯救每一个病患一样,都是对生命的关怀与敬畏。正如一位作家所言:“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其实,并不是每个患者在临终之际都愿进ICU,提前将生命旅程的“最后一公里”安排好,让患者有尊严地离世,让生命完美地谢幕,本身就是大爱之举,充满了爱与温暖。在“临终决定权”上,深圳迈出的这一步,无论是对相关法律制度探索,还是社会观念引导,其意义都不容低估。

  

  当然,法律不只是一个理论问题,更是一个实践问题。建立生前预嘱制度,通过立法赋予患者临终抢救决定权,需要得到具体的执行,这就涉及许多操作层面的细节。一些业内人士,也看到了这点,比如,生前预嘱涉及诸多法律和医学专业概念,患者理解有难度,签署生前预嘱前,要为患者提供专业的指导与服务。包括创伤性抢救是否值得实施、损害与收益如何评估等,也要完善操作规范,使之有章可循。

  

  如果说生命是一条航船,那么每个人都是这条航船的掌舵者,活得有质量,去得也体面。相信这样的实践必然会日益累积经验,最终让每位患者都有权选择自己的临终抢救方式,能够从容和有尊严地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