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众生相

讽刺与幽默 2020年12月25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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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脸”与“丢脸”

●陈庆贵 《 讽刺与幽默 》( 2020年12月25日   第 07 版)

  断言当下进入“刷脸”时代,恐怕一点不为夸张。问题在于,对“丢脸”已习以为常的不少国人而言,到底还有多少张“脸”可刷?

  

  有人担心,“刷脸”会不会让国人“丢脸”?是虞不无道理。此“脸”非彼脸,当然不是指那副生长五官用来甄别个体面相特征的皮囊,而是从个体“感官脸”上抽象出来的“精神脸”。简言之,乃指代受法律保护的个人隐私和人格尊严。现下“刷脸”方兴未艾,让人既担心个人信息隐私和人格尊严被侵犯,又后虞生物数据被盗用,甚而引发不测风险和无妄之灾。

  

  其实,无须杞忧“刷脸”诱发“丢脸”,因为法律不仅可以看护人“脸”完好,而且可以把丢失的“脸”拣回来。日前,某地修订《物业管理条例》,拟禁止强制业主通过指纹、人脸识别等生物信息进入小区。同时,国家层面《个人信息保护法》专门立法进程也在提速。

  

  事实上,从既往国人“丢脸”情形看,多半由自个儿弄丢。“丢脸”无外乎两种情形,一种是“不要脸”。个体不遵守主流价值,道德规范约束不了。易中天先生曾撰文痛陈:你问当下缺什么,我看最缺底线!是类突破底线性属明知故犯屡教不改,我谓之“我是流氓我怕谁”式的“不要脸”。再一种是“不知要脸”。此类突破底线,大抵不是对属于常识底线的公序良俗,抑或公民意识自觉的“要脸”底线无知,便是失忆,我谓之“无知者无畏”“不长记性”式的“不要脸”。

  

  “树活一层皮,人活一张脸”。人之所以“要脸”守住做人底线,或曰不能“丢脸”失守做人底线,是为了自身和他人生存。设若说“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乃做人上限境界;遵守法律法规恪守公民道德,不破坏公序良俗则是做人下限底线。境界不能指望人人都能登顶,底线却不能放纵有人突破。

  

  诗人北岛在名作《问答》中吟道:“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不要脸”,可谓国人骂人卑鄙无耻咒语中,最刻毒最到位的一句。须要反思的是,环顾当下周遭,形形色色人格龌龊品行恶劣的卑鄙小人,凭借“不要脸”的心怀鬼胎和歪门邪道,

  招摇撞骗非但并未处处碰壁,反而每每畅通无阻屡试不爽。进而诘问,到底是谁纵恶诲盗诲淫,为这些魑魅魍魉签发了“不要脸”的“通行证”?

  

  卑鄙者“不要脸”,是因为没有人认为自己“丢脸”,即便做出猥琐下三滥丑事,也很少会被社会“打脸”;更是因为高尚“要脸”者守法积德,却未必能得到社会公认。高尚者往往被冠以“老实人”被白眼睥睨,卑鄙者反被捧为“能人”引来羡慕……有心理学家不惮宣称:“男人不坏,女人不爱”“越是不要脸的人,心理反而越健康。”有好事者如是灌输心灵鸡汤:“人到40,不要脸是一种智慧!”更有业界精英兜售成功学:“什么是脸面?我们干大事的从来不要脸,脸皮可以撕下来扔到地上,踹几脚,扬长而去,不屑一顾。”“只有不要脸的人,才会成为成功的人。”试想,当“坏人神气,好人受气”成为甚嚣尘上的社会潜规则,当“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因果定律不再灵验,当不少公知精英也失守公共底线,社会不少隅域“不要脸”者满地“丢脸”便不足为怪。

  

  “刷脸”不会加剧“丢脸”,也无从遏止“丢脸”。拣回国人丢失的“脸”,靠抵制“刷脸”当然靠不住,迷信道德说教更不中用,还是伟人邓小平那句名言管用:“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当然,管用前提是,制度“显规则”雄起,覆盖并扫荡社会“潜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