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要闻

讽刺与幽默 2020年10月02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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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招吸眼球勿破底线

文/张树民 《 讽刺与幽默 》( 2020年10月02日   第 01 版)

  “眼球经济”如火如荼,有人赚得盆满钵满。于是乎,为吸引眼球,各路“大神”使出浑身解数,大招迭出,有的奇妙,有的笨拙,有的干脆逾矩突破了底线,招来口诛笔伐,由此大火特火,最后是否“葬身火海”,亦未可知。

  

  这两天,一家名气不小的电视台,在《极限挑战》栏目播出了几位明星嘉宾,在西藏爬上高山,采摘“雪莲花”,采一株尚嫌少,愣是拔了好几株。明星们采摘的“雪莲花”,实际是水母雪兔子,同样是珍稀濒危植物,已列入国家二级珍稀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征求意见稿)。“一采激起千层浪”,批评声浪一波高过一波。

  

  紧接着,有明星道歉,节目组也发出致歉信,声称采摘的是道具,并非正在生长的水母雪兔子;还表达出“水母雪兔子列入保护名录尚未生效”,言外之意并未违法。开脱之意明显。而相关专家却一口咬定,“采摘的是真实植物无疑”。老夫觉得,就事论事未免肤浅,挖挖根子才有更大意义。关键是,电视台是大众媒体,导向很重要。无论是道具,亦无论是实

  物,明星采摘的具像是珍稀濒危野生植物总没错,这就发出了错误引导信息:明星可采摘,那就任谁都可采摘。倘若粉丝纷纷效仿,其害无穷。采摘几株野生植物看似事小,实际关乎高原脆弱的生态平衡,在海拔四五千米的流石滩、山崖石缝、砂石地,只有雪兔子顽强地生存,保护着雪域高原,每一株对生态环境都很重要。倘若欲宣传高原特产,助力脱贫攻坚,千万别拿野生植物说事,真把“雪莲花”或水母雪兔子当成了特产,那罪过可大了。

  

  都说无知者无畏,作为“权威媒体”和公众人物,万万做不得“无畏者”。放大招吸眼球,突破底线便有违法之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