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是改革开放大潮推现出的新型社会群体,是从单一农业劳动转向更多领域的多元化劳动者,是城市化建设的主力军。随着大批农民工扩充城市劳务市场,尚不完善的用工制度,使企业与佣工之间产生一系列的劳务与债务纠纷。
李克强总理指出:决不能让农民工的辛勤付出得不到回报。
社会中,每一个人的身份首先是劳动者——脑力劳动或是体力劳动,而劳动的意义小则是养家糊口,大则是发展和建设国家。
“劳动者最光荣”不是一句口号,是社会对每个劳动者人格上的尊重与价值上的肯定。然而一些企业经营者,在有了资本可以雇佣劳动者之后就失去本色、忘记初心,挖空心思地去攫取和占有劳动者的合法利益。
长春两名农民工讨薪两千五,企业百般抵赖只好诉讼法律,两人却意外获赔三万八。事实证明,农民工的“面包”动不得,国家是保护劳动者合法利益的。
中国的普通劳动者实属不易,他们大多理想简单,为不被社会淘汰,每天耗费体力紧紧抓住飞驰的时代列车,靠辛勤的汗水去换取可以维系生计的“面包”。
企业不该是只为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赚钱机器,更应该承担起服务社会、建设社会的责任,而劳动者也应当恪尽职守,珍惜为企业和社会做贡献的机会。
厂有厂规,国有国法。事实证明,维权,最理性、最有效的方式,就是付诸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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