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日子,“996”引发了很大的争议。有人说,能做“996”,是一种巨大的福气。也有人说,要做“996”,是一种巨大的痛苦。
什么叫“996”?是指一种工作制度。即早上9点上班,晚上9点下班,每周工作6天。还有人在“996”的后边,加上了“ICU”,形成“996.ICU”。意思是,按照“996”工作制,一旦生病,就得直接送进重症监护病房。
本来,“996”的说法,是一些程序员发出的呼吁和调侃。因为工作时间太长,工作压力太大,所以希望引起社会关注,进行理性探讨,通过法律手段,获得雇主对雇员合法权益的尊重。此声一出,立即引起了广泛的同情和支持,连国内一些大报,都发了评论员文章:《强制加班不应成为企业文化》。
但有一些国内的知名老板,却一而再、再而三地为“996”涂脂抹粉,把“996”说得像花一样漂亮。他们说,“996”是一种企业文化,提倡员工加班,是为了鼓励全情投入。他们说,能做“996”,是一种巨大的福气。给了你高于市场的收入,你就得付出高于别人的付出。他们说,不愿意做“996”的人,就不是我兄弟。你不想做“996”,还有很多人在等着做“996”。
据说,有一位企业员工,因为常年“996”,照顾不了老人,也接送不了孩子,老婆意见很大。实在没有办法,他就向老板提出辞职。而老板却说:“干嘛离职,你可以离婚啊!”要真这么说,也太损了吧。
还有报纸报道,某单位有个女职工,因为连续28天加班,没有换过衣服,也没有洗过澡。为此,单位给她评了个先进,大力表彰这种敬业精神。但这样的工作方式,能算是“先进”吗?
从“996”的争论中,我们可以发现,现在确有很多的企业,尤其是互联网公司,都在执行“996”工作制。一大帮结了婚的和没结婚的年轻人乃至中年人,都在忍受着“朝九晚九”的煎熬。而且在很多大城市里,说是早上9点上班,8点甚至7点就得出发。说是晚上9点下班,10点甚至11点才能到家。孩子谁接呢?家务谁干呢?父母有病了谁带着去看呢?
也确有很多的老板或者员工,心甘情愿“996”。老板们愿意“996”,因为那是他们个人的事业。为了自己的“小目标”和“大目标”,一天24小时不睡觉,他们依然精神亢奋。一些员工愿意“996”,是因为他们患了“成功急迫症”,渴望得到老板的赏识和更多的机会。为了自己的梦想,而拼命帮助老板实现梦想。
绝大多数的人,都是不得已而加班,不得已而“996”,不得已而装出心甘情愿的样子。有什么办法呢?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一家的生活,自己的前途,都寄托在这份工作上。所以只能打起精神,扮出笑脸,天天坚持“996”。
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就只能请法律出场了。既然规定了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延长工作时间要给相应的工作报酬,那你说句话呀?老板们腰杆再粗,也不能把自己的“福气”,变成员工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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