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孙女士看中一套房,于今年4月份交了25万元,还签下了“认筹协议”,不料5个月后,开发商告知孙女士,按现在的楼盘售价,总价已经上涨40多万,要么原价退房,要么按140万的价格重新买。——翻脸不认人,对契约关系的公然藐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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