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近日对这样两幅画面印象深刻:一是荧屏里,辽西一地救护车来沈阳投医,进城“懵圈”,求助交警搭“绿色通道”,方抢得时间,化险为夷。另一是笔者亲见,路旁老妪突然发病,路人帮忙叫来“120”,救护者通知病患家属:带着现金,赶紧来医院!或问:有医保卡不行么?答得利落:不行!
这样,问题就来了,“院前急救”(顾名思义,即从“120”救护车赶至现场,再到病人被送至医院之前这段时间所进行的治疗)对于心脑血管病至关重要,此际须集中精力、人力抢时间、抢生命,可为甚医保卡无奈“失语”,当属医疗公益事业之急救,却须患者自掏腰包?
北京市日前出台“通知”,对此回应得漂亮:将现行“随车出诊费”规范为“院前危急重症抢救”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北京此种“院前急救”新政,不比潇潇夜雨后的亮丽晨曦,起码“想百姓所想,急百姓所急”,是医疗真正为人民服务的一种创新,值得称道,更值得推广。
本来,院前急救作为医疗服务之一,与住院治疗、院后康复是浑然一体的。但全国大多数地区现行的医保政策,将这三者隔离开来,医保仅仅涵盖住院治疗这一块,院前急救则划归患者自费项目。其实,院前急救当属医疗公益事业,病人危重,情况突发,本处痛苦,费用还得自摸。如此医保政策,百姓怎能不“举起亿万只手臂”批评。
纵观世界,多数国家院前急救基本是免费的。无论费用有多高,都由政府埋单。此次“北京新政”让急救费用纳入医保范围,使医疗服务回归公益性质,当属“首善之区”在全国又一示范之举,也是“与国际接轨”又一举措吧。这样将院前、住院、院后三者打通,全面纳入医保,实现无缝连接,才能确保医疗服务的高质量,也才可以有效抑制胡收费和急救收费不断上涨的乱象,给患者们减轻越来越增大的医疗负担,这也是切实为国民在谋福祉。
步入新世纪,芸芸众生却遭遇越来越多“看病难、看病贵”现象的困扰,“救护车一响,老母猪白养”也让白衣天使饱受诟病。细察之,卫生医疗战线之所以“四面楚歌”、“姥姥不疼,舅舅不爱”,是不是将这公共服务事业强行推向市场,推进了“钱眼”里?
人成了“钱奴(隶)”,就少了人味儿,多了铜臭味儿,你之所在也就成了让百姓吃苦遭罪的“重灾区”。这种病象亟待根治。2012年,杭州就规定“院前急救”入医保,此番北京又加入,这都清楚地告诉社会各界,医疗保障实乃华夏国民福利之一,期盼国家主管部门能早日行动,将院前急救”入医保尽快上升为全国统一的政策,给老百姓更多的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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