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眼充血,去看医生。走了几家医保药房和社区医院,无一不推荐二三十元一瓶的眼药水,而且要两种牌子的交替使用。
问可不可以只买一瓶,穿着白大褂的卖药人(也许是医生,也许是护士,也许是推销员),竟也不约而同地表示:你反正都要滴眼药水,滴一种是滴,滴两种也是滴,两种轮流滴,效果会更好。
我不是医生,不知道卖药人的话有没有“药理”。但从道理的角度来看,不敢苟同,也无法接受。常识告诉我,药效的关键,取决于是否对症下药,取决于药品的质量,而不是品种的多少。如
果用药的品种越多越好,那么,岂不是可以不管三七二十一,把所有的相关药品都卖给患者,让患者拿去当饭吃、当饮料喝、当防晒霜用?
于是,去了一家二甲中医院。医生问了病情,草书处方,将我的症状表述为“右眼红”,开了两盒口服药,79.4元;两瓶眼药水,30.72元;加上挂号时交的门诊服务费12元、诊察费2元、挂号费1.5元、病历本0.5元,共计126.12元。不知这算不算“大处方”?记得小时候,类似的“红眼病”,只需一支红霉素眼膏即可。现在医院、药店也有红霉素眼膏卖,虽然物价上涨、药价飞涨,但一支眼膏也不过1元,便宜的只要0.5元。
这就产生了让人纳闷的第一个问题:为什么明明有便宜药,医生不给开,而是要开几十元一小瓶、价格贵几十倍的高价药呢?是便宜药的药效不如高价药,还是利润不如高价药?抑或是便宜药太“低端”,不够“高大上”?
第二个让人纳闷的问题:“门诊药事服务费”究竟是什么费?虽说这笔费用由医保中心支付了10元,患者自己只付了2元,但毕竟是花了钱的。何况,从挂号到抓药走人,确实不知道这项“服务”体现在哪里?收费有什么依据?看起来,这更像是“餐位费”、“开瓶费”、“酒具清洗费”、“手机月租费”、“来电显示费”等糊涂费乱收费。
第三个让人纳闷的问题:病历本既落后又浪费。不管到哪个医院挂号,都要买一本《某市通用门诊病历》。按说,病历本既是“通用”,买一本用完再买即可,完全没必要挂一次号买一本。问题在于,患者生病很多时候都是突发的,也不能“预约”某一天生病,加之,病历本也不便随身携带,结果一看医生,挂号必买病历。而这个“病历”往往只用一次就不用了,下次还得再买,严重浪费资源。
那么,能不能以社保卡号为基础,为每人建立一个电子病历呢?通过全国联网,打破医院壁垒,使患者的病历真正成为有记录、可查询的跨地区跨医院的病历。这样患者明白,医生也可根据病历作出更精准、更科学的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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