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某企业赠予一所小学30名贫困生每人1200元爱心款。之后学校请企业员工吃饭,请客吃饭的钱却并非学校掏的,而是向受资助的30名学生“要”的,每人拿出200元,共计6000元。
——捐款肯定是不图回报的,此举实在亵渎了爱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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