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正进入一个人人讲权益的时代,涉及权益的新名词也与时俱进,居住权、采光权、隐私权、沉默权,连一没读过一部法律、法规的人都知道什么时候可以主张自己的名誉权。这的确是时代的进步与人性的觉醒。人的权益是多了,可是能不能用好这些权益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就另当别论了。
日前重庆一伙游客在泰国因航班延误大闹曼谷机场,高唱国歌抗议。如此行为在这些游客看来是在为自己维权,因为有人觉得慢待自己就是蔑视了中国人。所以,我就用有祖国尊严的国歌告诉泰国人,中国人不可怠慢。
是啊,别说数百中国游客的权益,就是一个游客的权益受到不公正的待遇也需要维护,但维护权益的方式与行为不能同时又侵犯了他人或公共的利益呀!
坐过飞机的人都知道,飞机晚点就像火车正点都是正常的事情,原因也是复杂的,这些都是民航无奈的事情。其实,最不愿意晚点的并不是乘客,而是航空公司,多在人家的机场停留一分钟那是要付银子的。就像我们住酒店,到点儿了不走人,不给钱行吗,没有哪架飞机愿意在别人家机场候着。
机场是公共场所,更是各国人民齐聚的大舞台。一个微小的行为可能会传递文明信息,也可能在不知不觉之间毁坏了整个国家游客的旅游形象。
通过闹来实现个人维权,实际上摧毁了更多人对规则的信心,这也正是维权纠纷屡屡走向过度维权,甚至无理取闹的重要原因。遏制“不闹不解决”的过度维权现象,既要让法律规则的制定与公众维权诉求更加合拍,也要在全社会重塑依法办事、按章办事的规则意识,让显规则真正战胜“潜规则”。否则就以为在国外维权也要靠闹才有效。
“以闹维权”其实是对规则的践踏,践踏规则的同时,也侵犯他人的权益。用侵犯他人权益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这样的人不仅不文明,而且还是自私自利。乘客维护自己的权益是为了早点儿回家,而不是借机牟利,制造“爱国事件”。由旅行社与航空公司协调,甚至请律师状告那家侵权的航空公司,赔偿自己的损失,都是正当途径,唯独不可闹,闹在境外不会灵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