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北京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对中国烟草总公司下属单位进行控烟执法时遇阻,僵持两个多小时,仍未能进入现场。
【微论】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法律的权威性在于实施。被称为“史上最严”的《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已实施了两个多月。数据显示,控烟条例实施以来,北京部分餐馆的吸烟率从原来的四成下降至不足两成。一方面,可见控烟的成效;另一方面,也说明市民对控烟令的欢迎和支持。然而,烟草公司为何不欢迎、不支持控烟,甚至反而拒绝接受检查、阻碍执法呢?对这种违法行为,绝不能姑息迁就、娇惯纵容。有关部门在执法时绝不能手软,既要按照条例规定开出罚单,也要向法院起诉这种抗拒控烟执法的违法行为,让违法者受到法律的制裁和应有的惩罚。执法部门就是要“铁面无私”,敢于向各种阻碍执法的行为“亮剑”,拿那些阻碍执法的家伙“祭刀”,确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否则,“史上最严禁烟令”就难免沦为“纸上最严禁烟令”。更重要的是,一旦出现破窗效应,势必后患无穷,难以收拾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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