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夏天,在漂亮的玛莎葡萄园岛,我做了人生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决定——我决定留一撮小胡子。
我不太清楚怎么会有这个决定,尽管我相信这是我想做件勇敢的事——我有一位非常善妒的太太,因为怕太太不许可,留小胡子是鼓了很大的勇气。她完全不知自己以前得到了什么。
这并不是我第一次留胡子。大约十年前,我去非洲游猎,就留了海明威那样的胡子。不幸的是,没多久就开始痒痒,我就剃掉了。
我想,既然我曾经留过胡须,那小胡子应该问题不大——可我彻底错了。一旦决定留一撮小胡子,你就得面对很多问题。当然,最重要的是,要留什么样的小胡子?我知道自己不想要嘴唇上薄薄的一层——通常是法国侍者和不友好的酒店经理留那样的。我也不想要佩珀军士的那种——家里孩子会把我认作可恶的披头士。八字胡很吸引我,尽管我担心要长很长时间,而我想要立马有效果。所以我最终留了一把刷子式的胡子,我得承认这是模仿约瑟夫·斯大林——当时我在读他的传记。(埃德加·胡佛若是有此意,他也该这么留)。
决心一定,我就开始任小胡子长。第一个星期是任何一个留小胡子的人最痛苦的时候。
它还不怎么像小胡子,也没有完全不像小胡子。在最初阶段,你得忍受来自那帮所谓的朋友的最糟糕的评论,如“你嘴唇上沾了土”,“你今早忘了刮鼻子底下的胡须”,以及“希特勒”。
除非心理强大,否则你很容易在这段时间泄气。我很幸运,当我极度气馁时,我发现可以用太太的睫毛膏加重小胡子,于是它看起来就比原本更浓厚。
唯一识破这个骗局的是一位朋友6岁的女儿,她当着一屋子人的面喊道:“你的小胡子上涂满了黑蜡笔呀。”
到了第二个星期,小胡子开始有点样子,我不必再涂那么多睫毛膏了;到了第三个星期,小胡子长得足够浓厚,无须任何矫饰了。
接着,好事就来了。在玛莎葡萄园岛的每一场派对上,小胡子都能迅速成为焦点话题。男人们觉得这不过是个好笑料。我发现我脸上的胡子让他们有些人的太太很是着迷,我成了许多女士瞩目的中心(以前她们可不留意我)。
“你为什么要留胡子呢?”一位女士问道。
“因为性感啊。”我这么回答。
本以为她会笑我,可她不确定我是不是在开玩笑。
于是她问了个更有挑战性的问题“为什么更性感?”
“因为,”我耐心地解释(用的是想象中埃尔罗·弗林曾经的口吻),“小胡子让亲吻更有感觉。”
女士们紧张地笑起来。
“我可不是开玩笑,”我说,“女人不喜欢小胡子的原因呢,大多数男人亲吻女士时,会碰到女伴的头,就像突然拿了把刷子拍嘴唇。而留着小胡子亲吻吧,在女士的脸颊上轻轻地摩挲;来来回回,即使狂吻,也只是触碰到皮肤,让人从脚趾往上都麻酥酥的。你想不想让我演示给你看?”
再没有笑声——气氛只是紧张。“哦,啊,如果你想,那就试试吧。”
我便继续阐释我的观点。我与她的唇保持距离,狂吻她的脸颊,女伴免不了颤抖、脸红,间或有害怕和惊喜的神情。几乎每次试验,我都没让人失望。
不是我吹牛,但是三个星期的时间,我就成了最受欢迎的客人:玛莎葡萄园岛女人们在超市拦住我,希望我能亲吻她们的脸颊;其他人会在沙滩伸开双臂迎接我;还有其他的女士要来找我打网球,期待比赛结束后我会亲吻她们。他们愚蠢的丈夫一直都在取笑我。
所有的注意力和成功都开始跑进我的大脑,我想象自己快要招架不住,因为我的个性开始变化。我从一位圆浑小个的胆小先生,突然摇身变成一个5.8英尺的恺撒·罗摩洛——我太太似乎对此很不爽。
她第一次反对的时候,我说:“别的女人只是浅尝小胡子的滋味,而你享受到了全部好处啊。”
“也许是吧,美男子,”她答道。“可是如果我要保卫我的家庭,不得不放弃这附赠的快乐,我就要有所行动的。”
“你是说你想我剃掉它?”
“你可以再留两个星期,毕竟你把它蓄起来不容易。不然要么它走,要么我走。”
这简直像是跟一个男人宣布他只有两个星期可活。我恳求她,跟她保证我再不会炫耀小胡子了。我告诉她,我需要它给我争自尊,挽回荒废的青春年华。
可是她对我的请求充耳不闻。“就两个星期,”她说,“你好好享受吧。”
我本应该第二天早上就剃掉的,因为知道它两周后就得消失时,我的心再也欢腾不起来。我唯一不敢想象的是,等我的假期结束时,该有多少失落的女人啊。
剩下的故事你猜得到。我又变回抵达玛莎葡萄园岛之前的样子。派对上,我独个儿坐着,女士从我身边走过,看都不看我一眼;我不再狂吻,只是握手。每天早上,我看着镜子,开始往上唇涂剃须膏,我都禁不住想入非非。真的要让一个四十岁的男人哭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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