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还是不签?钟南山说不签,“我不认可红包协议,我自己也没有签订,因为我学医的时候已经宣过誓。”事情缘起于主事者出台了《关于医患双方签署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的通知》,所有医生都要签个字,画个押,钟老却斩钉截铁给拒签了——也是,宣誓是最高级别的良心承诺了,莫非宣过誓的良知效应还低于签过字?不过,发过誓,好像也算不得数。贪污腐化,道德败坏,当年誓言在哪?宣过誓,没宣过誓,腐败问题还在那里;签了约,拒绝签约,红包问题还在那里。
或谓签协议,是对宣誓的确认与提醒,也对。时不时提醒提醒,也有一点效果的。顺便说一句,制度之外,我始终相信人间有良知在,比如钟院士,对钟老代表的很多医生而言,宣誓便已足够,无须额外再签协议;良知比钟老低一等次的,宣誓外,多给些提醒,也有效力;其他呢,恐怕是在写“狼来了”的续编了,喊一声“狼来了”,人家相信;再喊一声“狼来啦”,人家勉强也相信;喊到“三令五申”,那当是秋风过耳边。
签个协议,便搞定红包问题?这是不是太天真?嗯,主事者不天真,人家是认真。让医生签了拒收红包协议,年底写总结材料好写了嘛,材料既可定性写“加强了管理”,又可定量写“×千医生庄严承诺”;若还会来事些,现场喊来记者,则报纸有字,电视有影,电台有声(顺便说一句,部门新闻也是有指标考核的,这签协议也是顺便造宣传),声色光电一齐上,也过了一回演员瘾哒。
解决医生红包问题,那是没法了?法子是有的,只是比签个协议这懒政,要麻烦些,麻烦有二,一,签协议是,签完就走,我说的法子则是要去微服私访(那是没得红包领的——主持签拒绝红包协议者,也得签协议噢),天天要去,累人;二,签协议是,有些医生会恼,但多数医生会是笑脸的,他知道你这是在开玩笑,他也会配合开玩笑。我所说的法子,那可是真要翻脸的,主事者也对医生翻脸,医生也会对主事者翻脸,熟人社会的人情关能不能过,是问题。
鄙人所提的法子虽麻烦,却也简单:黑对红,老包公对小意思,合起来是以黑老包来对付红小包。对付红包问题,不能是“新闻式笑脸”,而该是“法官式黑脸”,如果主事者如开封府包公,对红包问题绝然黑脸,那这问题不会太难。四风问题曾多厉害?比红包严重多了,派“巡视组”搞明察暗访,派“大学生”搞监督查岗,派“记者们”扛炮筒照,然后将材料交给黑老包,举报的举报,通报的通报,撤职的撤职,除名的除名,坐牢的坐牢,如此,虽离风清弊绝还有点远,但也不如以往那样乌烟瘴气了。
要言之,医生签拒收红包协议书与责任状之类,不是不可以,要言之有预嘛;不过最靠得住的,还是要印制拒收红包的法律文书,还得多制作些诉讼状(一旦发现,诉诸律法),绳之以法,效果才看得见。▲






放大
缩小
全文复制
上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