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 中 纪委“每周通报”显示,一些借“风俗”之名,行违纪违规之实的干部付出了代价,轻微的受警告处分,严重的丢掉“乌纱帽”。
【微论】 一些官员借满月酒、婚宴、生日宴、升学宴、搬家酒、开业庆等“红白喜事”收受礼金,看似“人情消费”,实则是打着“人情”的幌子,为腐败披上了合理的隐身衣、堂皇的遮羞布。如果他们不是官员,如果他们手中没有权力,那些既不沾亲、也不带故的所谓“朋友”“干女”“哥们”“远房亲戚”,还会记得他们的各种“大喜的日子”、为他们“破费”送礼么?如果“宾客”不是有求于他们,还会想方设法向他们靠拢、买他们“人情”么?可见,“人情”之说,实为虚构,充其量只是借机收受礼金、收受贿赂的烟幕弹、挡箭牌。人情往来借血缘、乡缘、学缘、业缘等圈子的“缘分”迎来送往,表面上是“以情谋私”,实质仍是以权谋私;表面上是“亚腐败”,实则是“积极腐败”。而且,混淆和模糊了礼与贿、情与法、“风俗”与“腐俗”的界限,异化了正常的人际交往和人际关系,必然助长权力寻租、钱权交易、私相授受等“腐象”。此风若长,此“情”若长,必然导致世风扭曲、民俗变态、腐败泛滥。因此,应当严肃查处人情往来“积极腐败”现象,既堵前门,把好“入口”;更堵后门,不留“出口”。人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收收受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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