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合浦县石康镇改建“政府大院”,财政拨款80万元,却花了800万,于是卖地收入之外百余万的缺口由其他企业“捐资”。“捐资”绝非自愿,据说企业不捐款,政府就“不给办事”。
——用行政手段绑架公益,本该为民做主的政府部门竟成了滥用权力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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