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由广东东莞市大朗镇教育局发起的慈善募捐设置了强制的“最低消费”——正科级6000元,正股(副股)级3000元,合同工2000元……
——捐款本来就应该自愿,违背了慈善的本意,自然难获得真正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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