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讽刺与幽默 2014年01月03日 星期五

民告官,法律依托更坚实,赞一个

《 讽刺与幽默 》( 2014年01月03日   第 11 版)

  这下方便了
  画/尹正义

  关键词: 行政诉讼法

  编者按: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最近开始审议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该部被视为“民告官”的法律在此次修改中,突出强调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这是行政诉讼法实施23年以来,首次启动大修。

  为畅通行政诉讼的入口,修正案草案开宗明义首次增加规定,明确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行政机关不得干预、阻碍法院受理行政案件。被诉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应诉。

  我国行政诉讼“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的问题由来已久,“立案难”,须着力破解。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产生纠纷,行政机关不愿当被告,法院不愿受理,导致许多应当通过诉讼解决的纠纷进入信访渠道,在一些地方出现了“信访不信法”的情况。 实践中,行政机关干预、阻碍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情况较多,特别是对涉及房屋拆迁、土地征收等案件的起诉。

  此次修改,进一步保障当事人起诉权,扩大了行政诉讼案件的受案范围,将涉及土地等自然资源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支付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等官民纠纷,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另外,为方便当事人行使诉权,修正案草案还明确了可以“口头起诉”,即起诉可以口头起诉,由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民告官”万重山,“官告民”,一层窗户纸 。这样的局面将会随着行政诉讼法的“大修”而成为历史。期待这一天早日到来,百姓利益诉求也会在这样的格局里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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