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讽刺与幽默 2013年11月22日 星期五

以“房”养政府,“土地财政”该“整改”(一周漫评)

《 讽刺与幽默 》( 2013年11月22日   第 06 版)

  打劫
  画/周喜悦

  新闻背景:刚刚闭幕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必须完善立法、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预算、提高效率,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要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制度,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

  

  城镇化建设的号角吹响神州大地,伴随这一号角声,房地产开发如火如荼。地方政府的卖地需求与卖地冲动,与房地产开发商那是一拍即合。在许多地方,房地产开发建设似已成为城镇化建设的代名词。“拆了建”、“建了拆”,建成的房子无人住,形成一座座空城、“鬼城”。这一虚火过盛的背后更多呈现的是地方财政获取渠道单一化以及扭曲的政绩观。

  扭曲的政绩观,唯GDP至上,已被许多学者多次批评,在此不再赘述。笔者更愿意从财政收入渠道这一角度来阐述房地产开发背后,地方政府卖地求财的逻辑。

  地方政府需要业绩,就要“求财”,而“求财”最快捷的方式就是“土地财政”。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许正中教授认为,“在现有体制下,地方财政支出责任大,不得不搞土地财政,靠融资平台大规模举债。为了偿债,房地产成为‘二财政’和‘提款机’,有的地方甚至成为‘主财政’和‘摇钱树’。根据官方数据大概估计,政府和银行2012年从房地产获得收入47917亿元,占全年房地产业销售额6.4万亿元的75%。其中,土地出让金历来是政府从房地产行业中收取的最大比重收入,一般会占到房屋销售价值的40%左右。有的地方政府已经准备进行‘一房四吃’:‘一吃’土地出让金,‘二吃’转让住房所得20%的个税,‘三吃’房地产税,‘四吃’遗产税”。“土地财政”依赖症不诊自明。

  如此大的收入比重来自房地产,不夸张地说,地方财政差不多就等于了“土地财政”。其他的非房地产企业的税收、个人所得税及其其他税收来源,总量相对甚小,不足以支撑起地方政府财政支出的巨大“出口”。如果不改变当前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单一化格局,一味地抵押政府信用举债来融资,其风险是非常巨大的。有学者说,如果按照西方的政府破产标准,中国的许多地方政府早就不复存在。中国的现有财政体制与西方不同,造成了许多与众不同的“怪相”存在。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要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制度,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就是在现有矛盾和不足的基础上提出的应对举措。笔者认为,新一轮体制改革,理顺中央与地方的财税关系,加强中央转移支付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拓展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多元化”,而不是仅仅依赖“土地”生财,将是改变目前格局的抓手。

  从长远角度讲,地方政府财政不仅要“节流”,还要学会“开源”,中央的转移支付只能是“救急钱”。要实现地方政府自身“造血”目的,产业结构的合理化是必由之路。房地产的一支独秀已经暴露了许多弊端,三四线城市的房地产开发泡沫已经显现。产业化结构的升级、转型已迫在眉睫。在实业利润越发“单薄”的今天,功利取向的地方政府往往宁愿抱住“土地”这块见效快的“元宝”,也不愿去改造、升级见效慢的其他产业,导致的后果便是许多非房地产业被荒废,无人问津,产业结构的调整陷入恶性循环当中。改变这样的产业格局,需要中央财政政策的引导和扶持,更需要改变地方政府的急功近利心态。而要切实解决这一问题,业绩的评价标准就要改变。否定唯GDP论,同时,增加环保、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评价标准,地方政府“唯利是图”现状就会有所改观。(文/徐辉冠)

以“房”养政府,“土地财政”该“整改”(一周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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