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中纪委发布消息称,贵州省委常委、遵义市委书记廖少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廖少华成为十八大后反腐风暴中落马的又一位副省(部)级以上干部。值得关注的是,廖少华在遵义任职一年,9次主持参加反腐会议。
台上滔滔不绝说反腐,台下络绎不绝收贿赂。这是某些官员当下官场生活的写照。他们在台上慷慨陈词,对腐败痛心疾首;台下,对送礼者,热情招待,照顾周全。
上述官员的“两面性”在现实生活中屡屡被曝光。最近,遵义市委书记廖少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此官在遵义任职一年,9次主持参加反腐会议,慷慨陈词,高谈廉政,阔论自律。更有甚者,廖少华还曾带着参加反腐会议的干部们到忠庄监狱,听取腐败服刑人员剖析思想蜕变,接受警示教育。真不知,廖书记是想以此为戒、免蹈覆辙,还是试图寻觅使自己贪而遁形以避党纪国法惩处的秘伎,人们的种种揣测,结论难以知晓,唯一的答案只有廖书记本人清楚。
贪官永远都不会在自己的脸上写下“贪”字。这样的表述估计没有人会反对。相反,贪官往往会在自己的脸上写下“廉”字,因为贪婪也需要“遮羞”。遮羞布在人们的生活当中是常用的物件儿。贪官也是人,“廉”字作为“遮羞布”也就不足为奇。
“高调廉洁,低调受贿”的现象并不少见,近年来,不少落马贪官身上都有类似特性,而且数量逐渐增多,手段更加多样化。杭州市原副市长许迈永曾多次提到廉洁的重要性;深圳原市长许宗衡曾说不会批一个条子;浙江原纪委书记王华元曾编《廉正箴言》,东窗事发前两天还在反腐倡廉大会上慷慨陈词,“公开是监督的前提,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海口市国土资源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林明勇在反腐倡廉教育月动员大会上,要求干部职工努力做到“日读一小时,月荐一本书”,读“红”书、读“廉”书;广州花都区原区委书记潘潇要求党员干部要“坚决抵制和反对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自觉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保证为民掌好权、用好权”;重庆市城市照明管理局原局长冉崇华,每年支付1万元的房租,租房装穷,还玩上缴礼金的把戏,在职8年中,他总计上缴礼金高达41万余元,以此来伪装廉洁。
贪官的种种“廉洁”高招可谓花样繁多。可贪官们哪怕天天上台大唱廉政大喊反腐,也最终藏不住他们的贪腐尾巴。俗话说,是狐狸总会露出狐狸尾巴的。没有浩然正气,偏要演绎海瑞清廉,势必在表演的过程中露出马脚。贪官不是倒在“二奶、三奶”的谩骂中,就是倒在窝案的牵连里;不是倒在子女的奢华中,便会死在自身的贪婪上。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是贪官,总会有与“牢狱”结缘的那一天。
廖少华的落马,成为十八大后落马的第11位副省(部)级以上干部,表明中央反腐败的制度建设显现威力,公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卓有成效。同时也表明,“反腐”如离开了严密的反腐制度和普遍的有效监督,而仅仅依赖“公仆”们的廉洁自律,要实现反腐倡廉目标是不太现实的。
“治腐”不仅需要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还需要制度建设以及有效监督的“硬朗”。在反腐败斗争中,制度的“铁笼子”与广泛、有效的监督,两者缺一不可。(文/徐辉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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