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领导把秘书找到跟前说:“稿子写xx是贪污犯罪,我看不妥当。总共不过九千多元,还不到一万元,背着组织存在自己名下就叫贪污,言重了!会把他送到法院判刑的。请你考虑修改一下。
秘书把修改稿送给领导,领导看过之后,仍不满意,说:“改为假公济私,也不妥当,虽说不涉及刑律,但仍违犯行政纪律。要知道,受了行政处分,会影响他评职称晋级的。还得再改一下。”
领导看完第二次修改稿后,对秘书说:“改成公私不分,也不好,这话有刺激性。管经济的,怎能公私不分呢?还得再改。”
看过第三次修改稿,领导说:“改成手续不清,并不比公私不分轻多少,请费脑筋再改一下。我们总要与人为善,允许人家犯错误,不要叫他背包袱。”
第四次修改稿送审后,领导表示基本满意,对秘书说:“业务不熟这个词用得比较好,避开了有私心这个关节,并且不叫犯错误,而叫出差错,也很得体。只是最后应该再加一句,说是差错已得到纠正,就更好了。这既不会给任何处分,也不必做什么检讨。就按这样上报。要知道,宽厚待人,才能调动下级的积极性,使之放心大胆地去工作。要记住,这是一条根本经验。
(文/奋 努)(1985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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