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讽刺与幽默 2013年06月28日 星期五

治理环境污染,须打“持久战”(一周漫评)

《 讽刺与幽默 》( 2013年06月28日   第 06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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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画/周喜悦

  新闻背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最近对外发布了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对环境污染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作出了新的规定。司法解释扩大了污染物的范围,降低了入罪门槛,明确致一人重伤即可定罪,情节严重的可以判到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将严惩环境监管失职、单位犯罪及环境污染的共同犯罪。此外,司法解释还界定了严重污染环境的14项认定标准及有毒物质的范围和认定标准。

  

  随着“雾霾”天气的频繁出现,各地爆发的环境污染事件屡见报端,环境污染带来的健康问题,直击每个民众的心坎。

  碧波荡漾、蓝天白云,日渐成为了某种“奢侈品”,不能不令人感慨万分。感慨之余翻看一下我国环境污染的现状,更让人触目惊心。2010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联合公布的《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这个报告查明的各类源头废水排放总量2092.8亿吨,废气排放总量637203.7亿立方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化学需氧量3028.9万吨,氨氮172.9万吨,石油类78.2万吨,重金属(镉、铬、砷、汞、铅,下同)0.09万吨,总磷42.3万吨,总氮472.9万吨;二氧化硫 2320万吨,烟尘1166.6万吨,氮氧化物1797.7万吨。一言以蔽之,污染严重。而这些数字只不过是中国环境污染问题的冰山一角。对于环境污染问题,警钟长鸣已然不是一句玩笑。由绿色和平组织与美国权威环境专家团队共同发布的一项研究报告显示,2011年京津冀区域196家燃煤电厂带来的空气污染造成该地区约9900人过早死亡。该地区的燃煤行为还带来慢性疾病,包括1.1万例哮喘病和1.2万例支气管炎。在死亡案例中,850人因燃煤产生的致癌重金属所引发的肺癌去世。

  在这样的事实面前,没有人会无动于衷。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发布的最新的司法解释就是在这一背景下做出的回应,从立法的角度来重新保障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两者之间的平衡,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环境的美好和人民的健康亮了一次剑。

  “亮剑”行动固然赏心悦目,可问题的关键在于法律法规的落实。环境污染问题比较特殊,是个需要跨省、跨地区综合协调治理的大问题,仅仅是个别地方的努力是不够的。北京正努力地从2010年的2700万吨煤炭消费量削减到2015年的2000万吨,可河北省在2011年便消耗了3.07亿吨煤炭。北京想实现自身目标也会因为河北的大肆燃煤而变得无从兑现。空气质量和公共健康是地区关联度很强的问题,凸显治理的特殊性和不易程度。

  打好治理环境污染这一仗,不可能一蹴而就,因为问题形成非一日之功。治理环境污染,“持久战”不应仅是战争理论中的一个术语,而必须是实实在在的“真刀真枪”的实践课题。

  (文/徐辉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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