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深圳市交警局最近召开发布会介绍,5月23日起,交警提高行人闯红灯的处罚标准,对行人闯红灯进行分档处罚,一群人闯红灯时“领头羊”处罚50元。交警称,行人闯红灯记录进入全国交通违法系统,不缴罚款将不能办理驾照、过户等车驾业务。
闯红灯、随地吐痰、公共场合大声喧哗,排队加塞等不一而足的公共道德问题,在中国当下已成了一种顽疾。解决这些问题不仅需要国民素质的整体提升,也需要相应举措。最近一段时间,北京和深圳分别针对“中国式过马路”问题采取了行动,主要以“罚款”为主。北京行人闯红灯当场罚款10元,非机动车闯红灯当场罚款20元。而深圳执行行人闯红灯分档处罚,最高罚款100元,最低20元。交警在查处时,原则上只处罚“领头羊”50元,跟随的罚款20元。当事人必须当场或者15日内到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的,将会加处罚款,最高不超过本金。另外,不交罚款的信息将会永久保存在全国交通违法系统,禁止其个人办理车驾业务。
深圳的做法比起北京而言,更具威慑力。但在笔者看来,通过简单的“罚款”来治理“中国式过马路”等公共道德问题,仍非治本之策。它仅仅是在舆论压力和部门业绩考量压力交织下所采取的一种权宜之策。有一个笑话可以说明这种权宜办法的苍白。某人闯红灯被罚款20块钱,心中不服,就掏出100块钱,甩给交警,说我会闯红灯多次,钱先放你这里,多退少补。笑话背后的潜台词是通过数额有限的罚款来治理诸如闯红灯等公共道德问题不是最佳的举措。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别国的治理办法是否可以借鉴呢?答案是肯定的。如德国、美国将闯红灯与个人信用挂钩;新加坡第一次闯红灯,罚款约1000元人民币,第二次、第三次最重可判半年到一年的监禁;我国香港最高可被罚款2000港元;澳大利亚相关部门对乱穿马路的行人罚款200澳元(约1300元人民币)。目前全世界最流行的做法似乎就两种,即“重罚”和“与信用挂钩”。笔者认为,“重罚”在中国估计行不通,因为没有法理上的依据,而且实施的效果难以兑现和保证。“与信用挂钩”的做法似乎更为科学、合理,且具有长效性。每个公民都拥有自己的信用档案。这份信用档案关系到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比如买房、买车、贷款、就业、创业、孩子入学、医疗等等。只要信用档案存在问题,上述关系到每个人生活的方方面面就会受到影响。这样的相关性,就会让每个公民在生活中处处体现出对信用的重视和敬畏,并且内化为一种习惯和自觉行为。当然要实现这一理想状态,需要政府多个部门的紧密配合。交通、公安、银行等系统形成“网状化”应是此举应有的含义。这是一个浩大工程,更是利民长远的工程。相对于简单的“罚款”,笔者更期待个人信用体系的早日建立。
(文/徐辉冠)
上一版





放大
缩小
全文复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