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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枪杀的堕胎医生

秘 薇 《 大地 》(

    在全美国,仅有3家医院公开为怀孕20周以后的妇女提供堕胎服务,被枪杀的乔治·蒂勒便是这极少数不顾社会争议的医生之一。

    2009年5月31日上午10点,和往常一样,美国医生乔治·蒂勒走进堪萨斯州威奇塔的一所教堂,参加教堂的服务工作,不过这一次,他却再没能亲自跨出教堂的大门。一名白人男子突然靠近他,向他开枪后迅速驾车逃离,蒂勒医生因伤势过重不治身亡,享年67岁。

    蒂勒医生究竟做错了什么,使得凶手不惮在上帝的注视下痛下杀手?原来,乔治·蒂勒是一位为女性提供晚期堕胎医疗的妇科医生。在全美国,仅有3家医院公开为怀孕20周以后的妇女提供堕胎服务,乔治·蒂勒便是这极少数不顾社会争议的医生之一。

    自1973年公开提供晚期堕胎手术服务以来,蒂勒医生的诊所门口经常有人抗议,其本人也被訾为“杀人犯”、“刽子手”。1985年,有人在蒂勒诊所的屋顶放置炸弹,严重损毁了房屋。1993年,蒂勒在驾车离开诊所时遭遇枪击,双臂中弹。此后,为防不测,蒂勒的诊所戒备森严,而他总穿着防弹衣,出入由保镖护驾,仅在去教堂时才会放松警惕。

    蒂勒医生遇害后,大多数人都对杀害蒂勒医生的残忍行为表示强烈反对,奥巴马总统发表声明称对此感到“震惊和愤怒”。在威奇塔和纽约等地,民众组织了守夜和集会活动,人们手持蒂勒的照片,上面写着“英雄”。不过,仍有反堕胎者在网上留言称蒂勒“罪有应得”,因为他是“杀害了6万名胎儿的凶手”。

    据美国堕胎联盟的资料显示,蒂勒是1977年以来第8名因帮助妇女堕胎而被谋杀的医生,还有17名医生侥幸逃过一劫。虽然蒂勒一案后,美国政府已派出更多警力前往各生育诊所,防止类似案件发生,但是在美国堕胎与反堕胎两派势力势同水火、你死我活的大背景下,仍然不能保证今后悲剧不会再重演。

    “第二次内战”——罗诉韦德案

    19世纪初,随着英国出台了限制堕胎的法案,当时的美国各州纷纷跟风制订了限制堕胎的一系列法律。截止1910年,全美国除肯塔基州以外,所有的州都通过了对堕胎进行限制的法案,规定即使是在符合法律的特殊情况下,堕胎权也掌握在医院的审查委员会中。

    20世纪50年代之后,自由主义开始在美国社会中占据上风。与传统基督教的教条相比,人们开始更看重现实社会中人的实际权益,对堕胎问题也有了新的反思。

    1970年,琼·罗伊向德克萨斯州联邦地区法院提起诉讼,被告是德克萨斯州政府的检察官亨利·韦德。罗伊声称自己因遭强奸而怀孕,要求堕胎,但德克萨斯州地区法院拒绝发出执行堕胎的强制令。罗伊无钱到允许堕胎的州去做手术,于是不得不继续怀孕直至分娩,孩子被送给他人抚养。

    1973年1月22日,联邦最高法院以7:2的表决结果做出判决,认为德州禁止堕胎的法律违宪,判决认为:“胎儿能在母体外存活之前,母亲可以因为任何原因而终止怀孕;胎儿能在母体外存活之后,只有为了保护母亲的生命健康时才能实行堕胎。”

    最高法院的判决使46个州的法律受到影响。美国各州绝大多数反堕胎法律都违反了联邦宪法第十四修正案中诉讼程序条款规定的隐私权。

    “罗诉韦德案”是美国堕胎合法化历史上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案例,甚至被一些美国人称为“第二次内战”,它引发的全国大辩论持续至今。这一案件也重塑了美国的国家政治格局,使民众分为支持堕胎和反对堕胎的两大阵营。民众自发形成了著名的两大组织:“国家堕胎权利行动联盟”(支持堕胎)和“国家生命权利委员会”(反对堕胎)。不参加这两个组织但是在堕胎问题上立场大相径庭的美国选民一般被分为“支持选择”(pro-choice)和“支持生命”(pro-life)。

    每年罗伊案判决纪念日,都会有成百上千的反堕胎人士聚集华盛顿特区最高法院门前,举行“为生命而行走”的示威活动。在罗伊案的裁决作出后,大多数州都对堕胎法律加以调整,基本上都是在一定的条件限制下允许堕胎。

    保守势力卷土重来

    堕胎合法化之后,美国女性堕胎的现象越来越频繁。据统计,“1973年以来美国每年有近1500万人堕胎,其中有100万人年龄在15-19岁之间,还有3万人甚至不到15岁。”这一现象使得一批保守的美国人深感不安,随着保守主义思想的重新崛起,里根、老布什、小布什等一批共和党人上台执政,反堕胎运动又再次兴起。

    1996和1997年美国国会连续两次通过了禁止堕胎法案,然而都被民主党人总统克林顿否决。2003年,美国国会以64票对34票通过了禁止后期堕胎的法案,规定在孕妇妊娠的中三个月和后三个月禁止实施堕胎。布什总统称这个法案“结束了恶行,重塑了美国的生活文化”,随后他欣然签署了这一法案。当然,民主党人照例反驳,他们称布什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个使安全的医疗程序成为犯罪行为的总统”。在他们看来,只要胎儿没生下来,就不能作为宪法意义上的公民来保护。

    有意思的是“罗诉韦德案”的赢家罗伊,1995年她受洗成为基督徒,成了“反堕胎斗士”。还出了一本书,讲述这些年的心路历程。罗伊还希望“有一天能彻底颠覆‘罗诉韦德案’”。

    现任总统的“堕胎观”

    民主党人奥巴马登上总统宝座之后,在上任第一周就签署命令,撤销了小布什政府执行8年的一项禁令,该禁令禁止拨款给一个提供堕胎服务和信息咨询的国际家庭计划生育组织。这一举措备受自由主义者的推崇,也招致了反堕胎者的诸多指责。

    奥巴马在堕胎问题上的态度,代表了一些民主党人的观点。他支持妇女的选择权,强调除为了保护孕妇的健康外,应对晚期堕胎加以限制。他主张资助大学生和低收入妇女进行生育控制;主张资助避免青少年怀孕项目;支持全面性教育,包括节制性欲和避孕。

    在竞选期间爱荷华州的一个聚会上,奥巴马曾发表了这样一番言论:“与堕胎有直接关系的孕妇是最有权利作决定的。她们在作决定时并不轻率,也不是冷漠无情。”

    奥巴马还表示,“我认为在堕胎问题上,真诚是很重要的。如果你认为生命始于受孕,我不能让你改变观点。但我认为我们可以在大的方面达成一致,例如对晚期流产应该有所限制,它只能在严重影响了母亲的生命和健康时才能实施。在减少意外怀孕方面,我们也应该达到高度的一致。如果能够减少意外怀孕,那么就能大量的减少堕胎。其途径就是鼓励年轻人、鼓励育龄期的人们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奥巴马的一番话,虽然至情至性,宛若长辈的谆谆教诲,体现出一种发自内心的体谅和宽容,但他是否能说服那些死硬的反堕胎分子,还有待时间检验。

    在当前经济危机的大环境下,美国举国上下关注的是救市、救房和从中东撤军,一旦这些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 “堕胎”与“反堕胎”这个文化政治问题又会再度浮出水面。本文开头的枪击案,就提醒了以奥巴马为首的民主党,他们仍需妥善处理有关堕胎的问题。而蒂勒医生的死,也呼唤着那些极端的反堕胎分子的良知:无论如何,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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