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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荒老人”折射农村社保缺失

陈晓英 《 大地 》(

    初次见马士英老人,是几天前记者在等公交车时,她看见记者手里没有吃完的饼干,伸手向记者讨要。老人来自山东枣庄农村,今年已经80岁了。 

    “每年除了5个儿子给我200斤粮食,再也没有其他收入了,粮食够吃,可没钱买油盐酱醋。”老人告诉记者。 

    一天,马士英听邻居说闲着还不如去北京拣拣废塑料瓶卖,卖了钱还能换点油盐酱醋啥的,她就和几个老姐妹抱着挣钱梦来了。 

    然而,她们的“工作”没有想象的那么容易。老人告诉记者,北京站的每一个垃圾箱都有固定的拾荒人“看守”,她们几个老太婆只能从旅客手里直接要。多的时候,每天能要上三四十个,这意味着她能挣到三四块钱。而这点钱在北京连饭钱都不够。 

    “我们不买饭,就看过路的人谁手里有吃的就问人家还吃不吃,人家一般都会给,刚才就有一个人给了我一个馒头。”马士英老人向记者展示包在塑料袋里吃剩的馒头。 

    在马士英老人的带领下,记者来到了她住的地方。这是车站旁边一栋楼下宽约五六十公分的水泥地面。她们从老家带来的薄被和棉衣,平时就放在墙角的一个纸箱子内,上面套着个塑料袋。 

    “楼太高,那点儿屋檐根本挡不住什么风雨,下雨时我们几个就到旁边的公共厕所或者火车站去躲躲。”马士英对记者说。 

    记者将马士英的状况转述给对农村社会保障问题有过多年研究的杨利雄教授时,他一针见血地指出,农村社会保障最主要的两大问题,一是养老,二是医疗。“这些农村拾荒老人的存在,直接反映了农村社会保障欠缺的现实。” 

    让人稍觉安慰的是,新一轮农村改革,已经把如何解决“马士英们”的问题,当成了重中之重。 

    家庭养老占92% 

    统计表明,目前中国有超过1亿的老人生活在农村。在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尚未形成的情况下,农村老人如何实现三中全会公报所提的“老有所养”,已成为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的中国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 

    “像你这样的情况,村里怎么不救济救济呀?” 

    “有儿子养我谁给钱?没儿没女的才吃‘老保’呢。”在马士英老人的头脑里,养儿防老是天经地义的,国家没有义务出钱养她。 

    据有关部门的调查,家庭养老仍然是目前农村保障老年人生活的主要形式,约占整个农村养老保障的92%。但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迁移到城市,许多农村老人不仅要从事农业生产,还要照料留守在农村的“第三代”。这使得农村家庭养老功能在一定程度上被弱化。 

    实际上,早在17年前,部分农村就开始进行养老保险制度试点,在“以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的基本原则下,实行基金积累的个人账户模式。 

    “由于保障标准低,农村养老保险对农民的养老没有起到真正的保障作用。”杨利雄说,“至少在今后20年里,养老保险项目每年所能发放的养老金数额还很低,大部分老年人仍要由他们所在的家庭或依靠老年人自己拥有的资源来解决养老问题。” 

    因为这些欠缺,农村养老保险工作举步维艰。据有关部门统计,1998年,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口为8025万,但到2002年年末,下滑到5462万人。目前,很多地区农村养老保险工作进展缓慢。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林嘉告诉记者,目前关于养老保险只有国务院层面上的规定,而且主要是针对城镇的,农村养老保险没有一个统一实施的政策。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村养老做得好一些,老人每个月可以领取一定数额的养老保险金,但普遍来讲,很多地方的农民还享受不到这一待遇。 

    报销比例太低不敢去医院 

    “病有所医”是十七届三中全会给广大农民的又一大承诺。 

    记者在采访马士英时就发现,促使她下定决心来北京拾荒的真正原因,是她前后得的两次大病。 

    几年前,马士英摔折了肩胛骨,看病花了5000多元,“五个儿子每人拿了1000元,媳妇们都很生气。”今年3月,马士英又得了胆囊炎,花了700多元才看好,村里的“医保”只报销了几十元,其他的,又是儿子们分摊了。 

    马士英说的“医保”,指的是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这一2003年在全国农村推行的合作医疗制度,目前已覆盖了全国农村90%以上的人口。 

    国家规定,中央财政每年对参保农民每人划拨20元、地方财政划拨20元、参保农民每人每年缴费10元。然而,这种标准很难满足农民看病的庞大医疗支出。一些参加了“新农合”的农民,因为报销比例太低而不敢去医院看病。 

    “小病拖、大病挨”,这句农村流行的俗语,形象地表达了农民看病难的状况。 

    “农村医疗问题的根源在于城乡之间的医疗资源分布不平衡。”杨利雄说,我国80%的医疗资源集中在大城市,其中30%又集中在大医院。农民看病需要长途跋涉,增加了就医困难和经济负担。一项权威调查显示,占总人口20%的城镇人口享受政府卫生支出的三分之二强,农村大部分人口只享受了不到三分之一。 

    “政府财政资金是农村医疗改革的有力保证,增加对农村医疗的预算支出,提高人均标准,是解决农村医疗瓶颈的根本方法。”杨利雄说。 

    政府的责任 

    在十七届三中全会4800多字的公报中,“城乡一体化”、“城乡统筹发展”、“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等方针,多次出现。 

    一位专家告诉记者,目前,在城乡公共资源的分配上,在国民待遇的享受上,在社会保障问题上,城乡户籍的区别对待依然明显。城乡二元结构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导致广大农民的生活水平提升较慢,难以享受改革开放的巨大成果。同时,农村的落后最终也会拖累城市,使城市发展特别是城市经济的发展面临后劲不足的问题,以致最终制约整个国民经济的增长。 

    如何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藩篱?专家认为,三中全会已经给出了根本对策: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使广大农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十七届三中全会公报提到的有关农村的诸项制度,是一个统一体,每项制度之间都有一定的关联性。”林嘉对记者表示,解决农村社会保障问题,尽可能地让城乡社会保障能够衔接,是缩小城乡差距很重要的制度保障。目前我国还没有社会保障法,现有的国务院的相关法规,也主要是针对城镇有劳动关系的群体制定的,一系列的社会保障制度尚在探索之中。 

    “但最重要的一个难点实际上并不在于法律什么时候出台,而是各级财政对农村社会保障的投入,就是政府在这个问题上承担多大责任,能为农村社会保障的投入多少,这才是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林嘉说。 

    杨利雄也指出,在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过程中,政府的责任不但表现在社会保障立法和组织引导、管理监督上,更重要的是,政府要承担发展农村社会保障事业的财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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