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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融券 箭在弦上

本刊特约记者 许志峰 《 大地 》(

    融资融券直接改变市场盈利模式,间接为市场提供流动性。融资融券的主要功能是为市场提供双向做空机制,这直接导致了投资者盈利模式的根本性变化,意味着只要能够准确判断市场运动方向即可获利,无论市场处于上涨还是下跌过程。因此,融资融券制度真正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证券市场单边的盈利模式。融券(卖空)制度的存在,为投资者提供了判断下跌而获利的可能,极大刺激更多投资者参与市场,尤其是疲弱和处于高位状态的市场,提高市场信心和活跃度,从而间接提供流动性。 

    

    融资融券的脚步声已日渐清晰。10月25日,由11家证券公司参与的融资融券首次全网测试启动,标志着融资融券已进入实战阶段。而这距此前中国证监会宣布将正式启动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刚好是20天。 

    “以小搏大”的杠杆交易 

    进入股市较早的投资者,也许还记得,在我国证券市场发展早期,一些证券公司曾对客户提供过融资或融券的业务。此后,随着市场的发展,融资融券在我国的证券市场上基本上就销声匿迹了。因此,对于绝大多数投资者而言,“融资融券”是一个陌生的概念。 

    融资融券的概念并不复杂。所谓融资,就是借钱买证券;所谓融券,就是借证券卖出。与目前投资者熟悉的现货交易(交易一次完成,钱券两清)不同,融资融券交易的投资者在买卖证券的时候,需向券商支付一定的现金或证券作为抵押,到期后按合同规定归还所借资金或证券,并支付一定的利息费用。 

    杠杆效应,是融资融券交易最引人关注的特性。投资者可以缴纳一定的保证金,并向证券公司贷出高于保证金的资金或市值高于保证金的证券。这样,投资者可以扩大自己的交易筹码,以小搏大。 

    举一个例子,我们可以对融资融券的杠杆效应有更具体的认识。假设某投资者用10万元的资金作为保证金,以融资的形式买卖股票A。合约期限为6个月,初始时股票A的价格为10元/股。按1∶2的杠杆融资融券,10万元的担保金可购买2万股股票A,维持担保比例为130%。如果6个月后,股票A的价格下跌了20%,则投资者的损失为20万元的20%,即4万元,另加上利息3500元,总的损失为43500万元。反之,如果6个月后,股票A的价格上涨20%,则投资者的收益为4万元,扣除利息3500元,最后收益为36500元。另外,如果持有期间因为股价的下跌,使得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30%,则投资者必须追加保证金,否则就会被强制平仓。 

    由此可以看出,在融资交易的模式下,其损失和收益都被成倍放大了。 

    国际市场上常见的交易方式 

    融资融券交易是世界上大多数证券市场常见的交易方式。当荷兰东印度公司的股票在阿姆斯特丹刚刚开始交易时,就已经出现了买空、卖空以及借券业务。 

    1991年,纳斯达克市场引入卖空规则。日本证券市场的融资业务于1951年推出,融券业务的推出则是直到1954年。随之成立了日本证券金融公司,专门负责提供信用交易资金。这标志着融资融券机制的正式确立。 

    由于经济发展的阶段水平不同,以及社会经济制度和历史过程的差异,各国形成了适合自己市场情况的融资融券模式。这些模式大体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市场化的信用交易模式。这种模式下,不存在专门从事信用交易的机构,而是由券商、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通过信贷、回购等多种形式的市场工具完成。这种模式以美国为代表。另一类是专业化的信用交易模式,授信的主要机构是一个半官方且带有垄断性的专门金融机构。这种模式以日本、韩国为代表。从信用产生的角度来看,前者被称之为“分散授信”,后者被称之为“集中授信”。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以来,由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动荡越演越烈。美国等在证券市场上实施了“限空令”。事实上,这一限制并不是针对合法的卖空行为,而是针对事先不借入股票即卖空相关个股的行为,即俗称“裸卖空”。在“裸卖空”行为下,卖空者卖出的股票事实上并不存在,因此这种交易机制虚增了股票的供应量,历来颇受争议。 

    中国的融资融券会是什么样 

    2005年,新修订的证券法提出,“证券公司为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融券服务,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首次在我国正式引入融资融券的概念。2006年,证监会和沪、深证券交易所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关于融资融券的规章和规范条款。今年4月,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公布了《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对融资融券业务进行了具体规定。融资融券推出的时机日臻成熟。 

    据目前已披露的信息,我国的融资融券采取先试点后铺开的原则,拥有雄厚净资本的“创新型”券商将成为试点的首选,从标的证券来看,上证50及沪深300指数中的流动性好、流通市值较大的蓝筹股将会成为“融资融券”的标的。 

    由于存在保证金“放大”作用,在投资者盈利放大的同时,一旦出现亏损,其亏损的金额也会放大。投资者熟知的现货交易,如果出现损失,损失的只是本金,但如果采用融资融券,那么损失的除了本金之外,还有融资融券的部分,这极易使得投资者陷入爆仓的危险。因此,业内人士认为,初涉股市的投资者并不适合融资融券。 

    正是因为此,融资融券在试点期间的参与门槛可能不低。尤其是在试点阶段,证券公司只能用自有资金和自有证券进行融资融券,它的资金规模有限,而客户比较多,因此会挑选客户,比如先对客户进行征信调查等。 

    另外,尽管融资和融券同时推出,但市场普遍预期,在试点阶段,融资将是主流。 

    会给股市带来怎样的影响 

    短期而言,融资融券试点的启动,对股市的实质影响有限。 

    就给股市带来的增量资金而言,2007年末,我国创新类证券公司自有资金规模1556亿元,以参与融资比例为80%计算,则参与融资资金在1300亿之内,这使得市场资金供给规模增加有限。 

    融资融券试点对证券公司短期业绩影响不会太大。融资融券业务可从两方面提升证券公司业绩,一是通过活跃市场,使得当前市场交易量水平提升,进而增加证券公司佣金收入;二是券商通过开展融资融券,获取利差收入。有测算显示,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后,增加的利差收入对总收入贡献约在10%以内。 

    但从长期看,融资融券能够有效放大市场成交总水平,拓宽证券行业盈利模式。从国际经验看,融资融券业务推出使得证券公司在获得融资利息收入的同时,对市场交易量放大作用明显,从而推动经纪业务增长。欧洲、美国、日本市场融资交易的成交额大致占股市成交金额的10%-20%。 

    另外,对于融资融券对市场的影响,目前仍有不少争议。如融资融券有利于平抑市场波动,还是加大股价波动。有学者认为,一个市场卖空限制越严格,市场收益的波动率越高。在放开卖空限制的情形下,投资者的投资效率将大幅提高。 

    与此针锋相对的观点则认为,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这种结论是站不住脚的,因为市场存在严重的操纵股价的现象。在这种背景下,如果推出信用交易制度,会使庄家操纵股价变得更为容易,加大了股价波动的风险。 

    还有专家认为,通过融资融券交易制度来改善我国股票市场流通性也是不必要的,因为当前我国市场并不缺乏流动性。自1991年成立证券交易所以来,我国股市年换手率一直在200%以上,近两年超过800%,而美国纽约股票交易所的换手率一直在7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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